日前有大學兼任助理教師表示兼任教師鐘點費過低,不想再到大學教書,引發熱議;高教工會也呼籲政府適時調整兼任教師的待遇。
在台灣各大學任教的兼任教師多達四萬餘人,超過現有專任教師的人數;尤其面臨少子化的壓力,一些大學只願意聘兼任教師而不願意再聘專任教師,更讓兼任教師逐年增長。依照教育部系所成立規定或學校師生比,每個系所和學校一定要聘任一定數量的專任教師,否則就違反大學法,但是一些大學還是寧願少聘專任教師被教育部要求改善,扣減部分補助款,也不願意聘任專任教師。
關鍵是兼教師鐘點費,遠比專任教師薪資差了四倍左右,學校自然就不會多聘。一位專任教授年薪超過百萬元,一位兼任教授的鐘點費卻不到一千元,同樣是教八節課,換算年薪也不到三十萬元,跟中低戶平均收入相近,若是教不到八節課的助理教授,可能會比中低戶的收入還低,這對一位奮鬥好幾年才畢業的博士而言,真是情何以堪。
除了鐘點費低之外,兼任教師還需接受一年或半年一聘的工作聘約,完全沒有工作權保障,不需任何理由學校就可以解聘。且兼任教師亦沒有納入勞基法,無法享有勞健保,更令這些兼任教師難過的是這二十幾年,專任教師已調了好幾回薪資待遇,就是基本工資也調高好幾次,連最低時薪也從不到一百元調到一百五十多元,但是兼任教師的鐘點費這幾年卻調高不到三十元,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
同時,台灣私立大學兼任教師也出現同工不同酬的鐘點費計算,有的學校會比照公立大學兼任待遇,有的卻只有八成,有的會多給一個月,有的則依上課時數算,有的會給車馬費,有的則沒有,這完全是一國多制給付現象,讓這些在私校兼課教師只能隨遇而安,只求有課繼續教就可以。
大學兼任教師和專任教師同樣肩負著教學重任,一樣要改作業、備課和學生互動,可是其和專任教師的待遇和應有的工作尊嚴相比起來,真是差距太大。
政府一直想提高台灣高教品質,應該先行調高公立大學兼任教師的待遇和工作保障,讓這群同樣在為高教教學的教師得以更有尊嚴從事教學工作。對於私立大學則要求給予兼任教師鐘點費至少要和公立一樣。
至於兼任教師工作權同樣應該給予以適當保障,在勞健保規定上,要適時調整並且要有一致性規定,不要有些學校可以保,有些學校不能保,有些學校可以保一年,有些學校卻只能保九個月。
培養一位博士畢業生並不容易,而且也花費不少時間和金錢,如果最後這些博士生只變成領著低薪到處在各校流竄的兼任教師,無法專心奉獻其所學,必須疲於奔命多付出同樣在教學工作的專任教師四倍的精神和體力,才可得到相同待遇時,這對我們高等人才的培育是一大浪費和損失。
固然專任和兼任教師的待遇本不相同,但適時調整兼任教師應有的待遇和尊嚴,縮短其間的差距,讓他們保有基本的尊嚴和待遇,這才是真正重視高教發展的教育政策與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