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壇歷史】 師大附中校慶略考

文/林堯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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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史館台灣文獻館發現的一九四七年四月八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會計處所發公文(圖)中,有「業于卅六年四月十日正式成立」之敘述 圖/林堯
條書寫,黏貼於刻有「州立第三中學」石碑之旁。宗亮東先生並於五月應聘兼任「和平中學」校長(圖)。圖/林堯
改為本院附屬中學,因此刻距暑假僅二月餘,為期甚匆迫,早為定奪,即可開始各項準備工作……。」(師字第五三四號,圖)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雖即刻回覆,卻希望提案暫緩。圖/林堯

文/林堯

我在師大附中任教時帶的第一屆畢業班(民國八十年,西元一九九一年)轉眼即將滿三十年。他們在群組裡談到母校有「三十回附」的活動,明年就輪到他們這一屆。於是有人提議利用明年校慶回學校參觀,並舉辦畢業三十年同學會。

旅日的一個同學非常興奮,說他一定排除萬難回來參加,但忘了校慶是哪一天。於是,有人貼了一張附中官網的截圖,圖上寫著:「一九四七年四月十日,台灣省教育廳正式行文同意於和平中學原址籌設台灣省立師範學院附屬中學,此後,每年的四月十日即為師大附中的校慶日。」

這張貼圖,喚起了我當年「好為他們導師」的精神,想跟他們分享一下我研究附中校史的一點小小發現。

不存在的一張公文

根據《師大校史》:「三十六年四月十日,台灣省教育廳正式行文同意於和平中學原址籌設台灣省立師範學院附屬中學(附中校慶紀念日因此而來)。」這段記載,《附中校史》也引用「台灣省教育廳」文字,說明附中校慶是四月十日的緣由。

問題是,根據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編的《臺灣省通志卷五教育志教育行政篇》裡所敘述,台灣省教育廳於三十六年五月十六日才由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改制而來。也就是說,三十六年四月十日「台灣省教育廳」尚未誕生,自然不可能出現「正式行文……」這樣一張不存在的公文。

茲將有關附中成立前後的相關歷史考證,略述如下:日治時期,台灣雖有師範學校,僅侷現於初等教育師資之培養,加上當時乃殖民教育,不符台灣光復後需求。於是,行政長官公署乃決定籌設師範學院,聘教育處處長范壽康主持籌備事宜,國大代表李季谷先生擔任師院院長,民國三十五年六月五日,台灣師大前身的「台灣省立師範學院」正式成立。

師範學院設校之初,就有設立附屬中學構想,做為教學與實習之用。原本考量直接將台北市最具規模的一所省中改為附屬中學、或在郊區新設一所規模完善的中學。

但因種種困難,且日僑遣送完成,和平中學本部騰空,於是師院教育系副教授宗亮東先生遂建議將和平中學改為師院附中,經李院長同意,多方奔走後,「台灣省教育廳於民國三十六年四月十日正式行文同意於和平中學原址籌設師院附屬中學」。

為了這段記載,筆者窮盡心力,曾分別至師大、國史館台灣文獻館和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翻遍台灣省政府公報,並電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洽詢,再洽國家檔案管理局,結果當然一無所獲,因為這份公文根本不存在。

跟三十六年四月十日有關的公文

不過,在國史館台灣文獻館發現的一九四七年四月八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會計處所發公文(圖❶)中,有「業于卅六年四月十日正式成立」之敘述,但仍無法證明跟附中校慶的直接關係。

該公文內容如下:「謹依法於台灣省立和平中學設置會計室派陳禎祥前往籌備業于卅六年四月十日正式成立擬請派該員代理台灣省立和平中學會計主任可否之處理合填具清單並檢同資歷表呈請鑒核示遵呈。」

民國三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師院院長電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將省立和平中學改為附屬中學;三天後,師院聘張儒林為主任委員、宗亮東為副主任委員,與另七人共組籌備委員會,「師範學院附屬中學籌備處」十一個大字用紙條書寫,黏貼於刻有「州立第三中學」石碑之旁。宗亮東先生並於五月應聘兼任「和平中學」校長(圖❷)。

民國三十六年五月六日,因師院附屬中學籌備委員會請予備案,並希望自三十六學年第一學期起將省立台北和平中學改為師院附中,師院再次致電教育處:「……本院向重於培養中等學校師資,亟須重視實習研究,籌設附屬中學,以為將來各科系試教之用。並兼有示範性質,以為各學校觀摩之需,實屬必要之圖。茲為早日開始準備,以應下學期需要計,本院已設附屬中學籌備委員會,敬祈鈞處准予備案,並祈就省立台北和平中學為本院籌設附屬中學之基礎,該校目下情形,仍遵鈞示獨立設置,唯盼自卅六學年第一學期起,改為本院附屬中學,因此刻距暑假僅二月餘,為期甚匆迫,早為定奪,即可開始各項準備工作……。」(師字第五三四號,圖❸)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雖即刻回覆,卻希望提案暫緩。

不過,經師院持續溝通,民國三十六年五月十四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終於行文師院,就師院附中籌備委員會請予備案並將省立和平中學改為師院附中案,正面回覆師院第五三四號呈云:「據呈為該院附屬中學籌備委員會請予備案并將省立和平中學改為附中各節,准各所請,希知照由。」(見圖❹)

民國三十六年五月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制為台灣省政府,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隨於三十六年五月十六日改制為台灣省政府教育廳。改制後的教育廳於三十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以新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名義,再次回覆師院第五三四號函,針對其附屬中學籌備委員會祈自三十六年第一學期起將省立台北和平中學改為師院附中核示案,回以:「省立師範學院師字第五三四號代電悉。應予照准,悉知照。」(圖❺)

於是,經過三個月緊鑼密鼓公文往返和積極籌備,民國三十六年八月一日新學年開始,和平中學遂正式更名為「臺灣省立師範學院附屬中學」,師大附中就此誕生。

結論

由這段歷史可以推定,最早同意和平中學改制師院附中應是三十六年五月十四日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所簽發公文;台灣省教育廳正式行文同意則是三十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因此,《師大校史》和《附中校史》:「三十六年四月十日,臺灣省教育廳正式行文同意於和平中學原址籌設本院附屬中學(附中校慶紀念日因此而來)」的記載是有待商榷的。

不過,如同有人因晚報戶口或記憶有誤等種種因素,身分證上的出生年月日與實際的生日並不相同,所以這一段待商榷的歷史記載也無法抹煞附中人每年在四月十日慶祝師大附中生日的歡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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