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日前偵辦兩岸「假交流、真觀光」案,台、美華文媒體多大幅報導,有的用國安大漏洞當開篇導言,有的質疑這是政治辦案,並再次引起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對峙。
據檢警告訴媒體的案情,指一名退休記者成立多個民間協會,發函邀請大陸團體入台交流考察;但受邀陸團入境後並無實質考察、交流活動,卻整團都去戶外觀光。循此模式入台的陸客,從前年一月至今年六月十一日已逾五千人,幾乎都有黨政公務員身分,也有統戰部官員;所以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圖利使中國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台灣地區」、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
部分台、美媒體認為,用這類並無「短期專業交流」真意的活動計畫書、邀請函,方便陸官入台,是開後門的國安漏洞。
持不同觀點的媒體則指出,在反滲透立法爭議正熾的當下,刑事局未深入產業實況就搜索抓人,是為執政黨立惡法造勢護航,是「有政治盤算」的司法案件。
辨證假交流真觀光並不難。首先陸方黨政官員境外考察,類似台灣公部門的自強活動或交流觀摩,必會一兼二顧,挾帶遊覽。兩岸官僚系統設定了辦法,由台方出邀請函、陸方組團,兩岸境管單位視邀訪內容決定放行與否。實務操作時,旅行社設計行程、接待旅客、安排食宿;另有一批地方關係好的業者,成立有權發邀請函的社團,與大陸對接攬客。
就觀光業立場,這種已運作多年的模式,類似產業分工,並非勾結圖利;發函協會均向政府立案,宗旨、章程經官方核備,非人頭協會;且入境陸客須通過移民署審核,還有國安局監控,如有差池,行政、情治單位早該禁止。
其次旅行社接待這類交流團後,會赴計畫書、邀請函所載明活動地點拍照存證、備查。一如台灣各縣市政府補助社團考察地方建設做法:遊覽車載著一路唱歌的會員到定點,拉起紅布條拍照、上洗手間,之後登車踏上觀光旅程。期間與被考察方沒有互動、沒有資訊交流,拍照僅為領取政府補助款的文書作業。刑事局如推定此類行程為假交流、真觀光,有偽造文書之嫌,則會使案件多到辦不完。
尤其令業界莫衷一是者,在以前可行的做法,為何到了現在變成犯罪。當年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下,推動直航、互訪、交流,歡迎陸客來台觀光,歡迎大陸各地黨政官員來台考察百工百業,見證台灣的優缺點,促進彼此交流學習,並振興觀光產業,活絡庶民經濟。大陸輿論曾高度肯定台灣的開明、自由、與人為善等風氣。
但政黨輪替,密集修法、創法後,台灣人有大陸關係成為可能入罪的因子;陸客入台人數更早已遞減。刑事局辦此案,尚未在這些交流、觀光案中掌握陸客滲透且危害國安的證據;反中輿論已先上綱至國安大漏洞,立增恐慌氣氛。往後台方之邀訪,如戶外行程多於室內會談時,會否皆推定為假考察真觀光呢?近年來,台灣觀光業不景氣,業界圖幾許交流商機的願望,會否因而又成泡影?
為今之計,期勉檢警繼續深入查案,釐清國安是否有漏洞?主責為誰?現代社會多元複雜,現代法律多如牛毛,僅持單極思考,豈能觀照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