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宜興雲湖。圖/周云
文/星雲大師
過去常聽到「以自然為師」、「與大自然和平共存」的觀念。大師在國際佛光會的主題演說中,也曾談過「自然與生命」、「同體與共生」,可見大師對大地萬物、宇宙一切生命的珍惜和尊重。請大師開示,我們應該如何與大自然同體共生?
「同體共生」是現在這個時代,也是這個世界最開明、最美好的思想。所謂「同體共生」,就是要大家「同中存異、異中求同」,彼此包容、彼此尊重,就如人體的五官,要相互共生,才能共存。好比耳朵和眼睛,一個負責看,一個負責聽,彼此分工合作,才能共同生存。如果耳朵嫉妒眼睛,沒有眼睛看,走路就會有跌入山谷的危險;眼睛如果討厭鼻子,沒有鼻子來呼吸,可能就會一命嗚呼。
因此,佛教講眾緣和合,緣起是宇宙人生不變的真理,是因果的普遍法則,一切法的存在,是因緣而起的。《中論》說:「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這是說明宇宙萬有,沒有任何一個事物能夠獨立存在,包括現象界的有情與無情,都是因緣和合所生。
《業報差別經》即言:「若有眾生,於十惡業多修習故,感諸外物,悉不具足。何等為十?一者、以其殺生業故,令諸外報大地鹹鹵,藥草無力;二者、以其偷盜業故,感外霜雹、螽蝗蟲等,令世饑饉;三者、以其邪淫業故,感惡風雨及諸塵埃;四者、以其妄語業故,感生外物皆悉臭穢。」由此可知,我們如果造了殺生、偷盜、邪淫、妄語、綺語、兩舌、惡口、貪欲、瞋恚、邪見等十惡業,不但危害自己和別人的身心世界,也危害器世間的國土世界。相反地,行十善業,則可改善生態環境惡化的共業。
因此,從人類與動植物的互動關係來看,不論人與人、人與動物、人與礦植物等,莫不息息相關,這就是所謂「同體與共生」的理念。
佛教認為自然界的林林總總,萬事萬物的生滅變化,總離不開物質與精神的「色、心」二法。從小至一麻一麥、一微塵一心念,大至山河大地、須彌法界,總不出色心的範圍。自然界的一切物質,都是由一種或多種物質所構成的,其存在的理則也是相互關係條件的配合,例如颶風、雷電、火山爆發、地震和冰川等自然力量,會造成許多傷害,但是在其他方面,它們也為大地和人類增加許多養分。
以閃電為例,雷電會造成人類、動物傷亡及財物損失,並引起森林大火。可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如果沒有閃電,植物的生存就會受到影響。因為氮是植物的主要食糧,但是地球大氣中的氮不能溶解於水,對植物毫無用處,必須經過某種變化後,才能被植物吸收。
閃電能觸發這種氮元素的化學變化,使氣體狀態的氮溶於水,變為植物可吸收的氮。假如沒有閃電,就沒有水溶性的氮,緊接著樹木的生長就受到阻礙,人類的生存也會受到影響,因為我們呼吸的空氣,是綠色植物將陽光、二氧化碳和水轉化為食物,並且補充空氣中的氧,而提供給我們人類的。
雖然這只是大自然界中的一個例子,但也充分說明大地萬物都是同體共生,都是相依相待,相互關係的生存。
如《增壹阿含經》所言:「猶如鑽木求火,以前有對,然後火生;火亦不從木出,亦不離木。若復有人劈木求火,亦不能得,皆由因緣會合,然後有火。」自然界一切事物和現象的生起與變化,都有相對的互存關係及條件,沒有永恆固定不變的自體。緣起的理則甚深,譬如因陀羅網交錯反映,重重影現,微妙而錯綜複雜。
惠能大師言「一切萬法不離自性」,這真如自性是萬有的根源,是自然界的本體。僧肇大師說:「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同體。」凡人總是以見聞覺知來看大自然,但是我們不要忘了,我們本自具足的真如自性能與大自然界互相感應。
自然,就是人心,就是真理,就是天命,就是宇宙的綱常。唐朝太守李翱聽說藥山禪師是大名鼎鼎的高僧,很想見一見他的廬山真面目。在一個山頭的松樹下,李翱找到正在禪坐的藥山禪師,十分恭敬地請求開示,藥山禪師卻睬都不睬,李翱等了許久,終於忍不住說:「真是聞名不如見面!」說完,正要離開,藥山禪師忽然開口迸出一句:「你何必貴耳賤目呢!」李翱一聽,頗為窘迫,於是問禪師何為「道」,藥山禪師就一手指天,一手指著身旁瓶子的水,說「雲在青天水在瓶」。李翱當場疑團盡釋,寫了一首偈:「練得身形似鶴形,千株松下兩函經;我來問道無餘說,雲在青天水在瓶。」
一般人之所以有種種痛苦的產生,是由於與大自然界的人、事、物、境,處於對立、不能調和的狀態。大自然,一以言之就是「道」,如雲在青天,卷舒自如;如水在瓶中,恬靜澄澈。世間事也是一樣,合乎自然,就有生命;合乎自然,就能成長;合乎自然,就會形成;合乎自然,就是善美。
如果我們能奉行佛法,藉大自然的景物而認識自家的真實面目;或因我們真如自性的本體,而賦予山河大地真實永恆的生命,體悟自他不二、凡聖一如、物我一體、心境合一的道理,就會細心守護大自然,與大自然和平共存,而時時有著「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的美好情境了!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