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推動「禁掛五星旗」的公投,顯然只是選舉考量。如今民進黨已經完全執政,自己立法就好了,何必公投?
第一個問題,為什麼民進黨不敢立「禁掛五星旗」法?因為民進黨也知道,這樣的法律違反了中華民國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第二個問題,那為什麼民進黨要推動「禁掛五星旗」公投?因為這可以讓民進黨在年底選舉中,鼓勵支持者出來投票,完全是選舉考量。
從小到大,我認同的是青天白日滿地紅,我的手機、筆電貼的都是中華民國國旗。但是我看到民進黨為了選舉,要再次挑起台灣內部與兩岸的矛盾對立,要去推動一個明知違憲的公投,所以我在臉書說,當「禁掛五星旗公投」通過,那將是我第一次拿起五星旗,走向總統府的時候。
我要讓自己「被關」這件事,用來凸顯民進黨如何對不起鄭南榕所爭取的「百分之百言論自由」。
為什麼「禁掛五星旗」是不對的,我們先引法務部的解釋。針對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平台,提案要求刑法增設「禁止公開懸掛五星旗」,法務部的回應是:「倘懸掛中國五星旗之行為即認分裂國土而施以刑罰,則無異僅因其言論主張分裂國土,即施以最嚴厲之刑罰,顯然逾越憲法第23條所定之必要範圍,與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之意旨不符。」
其實這樣就解釋完了,但是在網路上,我們可以看到許多網友非常憤慨,他們的論點大概可以分為三點,我回應如下:
一、羅智強你怎麼不去中國大陸拿青天白日旗,跟他們講言論自由?
我回應:台灣是西方式的民主國,大陸不是。
二、南韓也是民主國家,就以《國家保安法》來禁止揮舞北韓國旗。
我的回應:如果認同南韓的《國家保安法》,應該也會認同動員戡亂時期對言論自由的種種限制。大法官會議釋字644號,揭示了「人民團體不可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的規定為違憲。
既然不能禁止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當然不能禁止懸掛五星旗,這都在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之內。
三、德國的防衛性民主,並不保障「納粹」言論自由,台灣當然也可以不保障「五星旗」的言論自由。
我的回應:根據許宗力大法官的意見書,防衛性民主是「民主固然應寬容各種不同政治主張,但對不寬容他人的政治主張則無須寬容。」
因此按照「防衛性民主」理論,真正應該禁止的,其實是「五星旗沒有言論自由」的這種言論。
更何況,德國的「防衛性民主」,是以具有憲法位階的基本法來規範,也就是說若要禁止五星旗等言論,必須要拉高到「修憲」的層級。
有人問我,羅智強,你既然不認同五星旗,為什麼要捍衛拿五星旗的言論自由?其實言論自由的精神,在於政府不能對人民做思想檢查,代替人民去決定什麼思想是好的,什麼思想是錯誤的。
如果政府有這種權力的話,那麼民意監督政府的功能就不存在了。
還記得去年在台大舉辦的演唱會,部分學生與獨派認為是「統戰」而衝場抵制。當時我也說,就算是統戰,台灣不保障統戰的言論自由嗎?統戰好不好,難道不該是由每個公民自己來判斷嗎?
想要限制別人的資訊,避免別人做出和自己不同的政治選擇,是一種「潛在的獨裁者」的心態,因為我主張台獨,所以別人不能主張統一,如果有促進統一的資訊,就應該要禁止,大概是這樣的邏輯。
鄭南榕今天已經變成獨派的神主牌,但獨派都故意不去想起,鄭南榕的「百分百的言論自由」,其實包括了主張獨立的言論自由,也包括主張統一的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