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陳長文 終身志工
有一位慈善家,走到哪裡都受到人們的敬愛。他的一位鄰居希望能和他一樣受人尊敬,於是買了一件和慈善家一模一樣的衣服穿著上街,但大家對他還是不理不睬,他很生氣的咆哮:「我和慈善家穿的一模一樣,為什麼你們還是不理我。」這時,一位長者告訴他:「我們敬愛的是慈善家的心,而不是他的衣服。」
從一九八七年解嚴後,這三十年來,中華民國的民主不斷進步,而所謂的「進步」,其核心的指標,就是我們對人權一天比一天的重視。我們不只是民主國,更是「人權國家」。
然而,我們現在還是「人權國家」嗎?在政黨輪替後的這二十個月,我擔心,也愈來愈沒有把握。這麼說吧,我們即便還不能說是「非人權國家」,但我們對人權堅持的信念,卻一點一點在流失中,繼續下去,我擔心,有一天,我們回頭一看,會忽然驚覺,我們已成了一個不講人權、不在意人民自由與尊嚴的國家。
這些擔憂,並不是無所本的。
最近新黨的三位青年,被檢方用「三票一書」的方式,違反程序正義、大張旗鼓的拘提偵訊,最後卻找不出有力的證據證明他們違反國安法,只能用一個貽笑大方的新聞稿,以共諜案正受審判的被告周旭泓,其電腦中被還原檔案中離譜荒誕的「星火T計畫」來搪塞大眾。
檢方偵辦前總統馬英九在國民黨黨產處理中,是否涉及背信的三中案,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總統或前總統若犯案,也應透過法律懲治,所以,檢方偵辦馬英九並無問題。然而,偵查中的資訊卻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媒體揭露,一面倒地朝著馬英九有罪的方向解讀。此類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舉措,等於在進行訴訟前的輿論公審,馬英九忍無可忍,狀告檢方。
但令人驚訝的是,檢方連查都沒查就「立刻否認」,還明示此洩密案無法辦,以致於有些媒體還變本加厲地報導、預測馬英九將在春節被起訴,可謂視人權如無物。
而所謂不當黨產條例、促轉條例,也把行政機關打造成為對人民團體,侵產侵權的「司法太上皇」,不但破壞行政與司法分立的憲政分際,也把人權踐之於土。
其他如保防法的修法之議,欲在各機關安插保防人員而被抨擊為「人二復辟」;資安法的修法之議,也賦予無司法警察身分的人員,得不經法院同意,對人民居所檢查(變相搜索);而準備在刑法外患罪章中加入「敵人罪」,要把通謀大陸對台啟戰等行為課以重刑,先不說其有踩法理台獨紅線之虞(外患指的是「外國之患」而把大陸置入,已有違憲疑慮),也把台灣的刑法,從好不容易進步到的「市民刑法」階段,打退到「敵人刑法」階段,方便執政者在內部「尋找敵人」。
凡此種種行政機關或執政黨立委的提案,都會讓我們的國家離法治國家愈來愈遠。這是我戚戚心憂的原因。
世界人權宣言開宗明義的寫著:「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回到文章開始的小寓言,號稱為人權國家的我們,萬萬不可擁有的只是人權的「衣服」。因此,我們必須對執政者保持高度警戒,因為一個沒有人權之心的政府,終有一日,連人權國家的衣服,也會一併撕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