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豐子愷.護生畫集
文/林少雯
瑪納斯有遣犯之婦,入山採樵,為哈瑪沁所執。哈瑪沁者,額魯特之流民,出沒深山中,遇禽食禽,遇獸食獸,遇人即食人。婦為所得,已褫衣附樹上,熾火於旁,甫割左股一臠,忽聞火器一震,人語喧闐,馬蹄聲殷動林谷,以為官軍掩至,棄而遁。蓋營卒牧馬,偶以鳥槍擊雉子,誤中馬尾,一馬跳躑,群馬皆驚,相隨逸入萬山中,共噪而追之也。使少遲須臾,則此婦血肉狼藉矣。豈非或若使之哉!婦自此遂持長齋。嘗謂人曰:「天下之痛苦,無過於臠割者。天下之恐怖,無過於束縛以待臠割者。吾每見屠宰,輒憶自受楚毒時。思彼眾生,其痛苦恐怖,亦必如我,故不能下嚥耳。」此言亦可告世之饕餮者也。
──《閱微草堂筆》.朱幼蘭書寫
新疆瑪納斯縣這地方,現在屬回族自治區,但在古時候,是朝廷放逐朝中犯罪臣子的邊疆。
有一個官員的妻子,隨著丈夫被放逐到瑪納斯。有一天她到山裡去打柴,被哈瑪沁人捉住了。哈瑪沁人是額魯特部落的流民,在山中出沒尋找食物,捕到飛禽就吃飛禽,獵到野獸就吃野獸,捉到人就吃人。
這位婦人被綁在樹上,身上的衣服已被剝除,燃起一個火堆,哈瑪沁人準備大快朵頤。他們從婦人左腿割下一塊肉,正要拿到火上去烤時,忽然聽到林子裡一聲槍響,接著是喧騰的人語聲和馬蹄聲,在樹林和山谷間迴盪著。哈瑪沁人以為是官兵要來捉拿他們,放下到口的食物逃走了。
原來,是附近軍營的士兵正要放馬出來吃草,見到有野雞,士兵放槍打雞,誤中一匹馬的尾巴,那匹馬受到驚嚇奔跑起來,馬群也嚇到了,跟著狂奔而進入山中,士兵們一邊追趕著馬一邊大聲喊叫著;沒想到,即將被吃的婦人因此得救了。如果士兵和馬晚點到,這位婦人就會血肉模糊,猶如餐桌上狼籍的肉品了。
婦人撿回一條命後,從此吃起長齋。她對人說:「天底下讓人感到最痛苦的事,莫過於被人從身上一塊塊將肉割下來;天底下最恐怖的事,莫過於被人捆綁著,等著被人從身上割取肉塊。我自從遭遇那次大難後,每次見到屠宰動物的場面,就會想起自己遇難當時的痛苦和驚嚇。也會想到,那些待宰的動物,牠們也是眾生,是有情識的,牠們的痛苦和驚恐一定跟我一樣,我再也嚥不下一口肉了。」
婦人的真情言語,是在對世上許多為了一時的口腹之欲而不擇食的饕餮者說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