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處日前發表「受雇員工薪資調查」報告顯示,國內受雇者的平均薪資,仍然是男性較高於女性,約為四與三之比,女性較男性平均低於近四分之一,與憲法規定兩性平等和社會期待的不分性別,同工同酬的理想,尚有很大的距離。
主計處所進行的調查結果指出,非農業部門,包括工業與服務業兩大部門的女性受雇者每月平均薪資分別為三六、八五四元,男性為四八、二五五元,女性較男性平均約低一一、四○一元;亦即女性受雇者的每月平均工資,僅為男性的百分之七十六。
依各行業分別觀察,發現兩性每月平均薪資差距最大的是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男性分別為九三、二一六元,女性為四二、九一五元,女性只占男性的百分之四十六,尚不及半數。兩性每月平均薪資差距最小的行業是運輸倉儲及通信業,男性為五四、一五四元,女性為四七、八一五元;女性約當男性百分之八十八。
其他各行業的兩性薪資差距,都介於差距最大的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與差距最小的運輸倉儲及通信業間。其中低於平均值的有礦業及土石採取業的百分之五十九;製造業的百分之六十六;水電燃料煤氣業的百分之七十二;營造業的百分之七十五。
女性的平均薪資低於男性,原是全球性的普遍現象,在歐洲、美國等先進國家,也是存在的。但近年來由於產業結構與生產工具的改變、教育普及與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率提高、性別平等觀念的促進,再加上法律的強制,已使女性的平均薪資,較以往有逐漸提高的走向,縮小了與男性的差距。
美國女性的平均薪資,最近已達男性的百分之九十五,為目前差距最小的國家。歐洲國家都在百分之八十左右,香港、新加坡也在這個水準;韓國與日本都約當百分之六十五,尚較台灣為低。
欲改善此一性別差異現象,提升女性平均薪資水準,縮短平均薪資差距,以實現真正的性別平等,我們呼籲共同朝以下幾個方向努力。
一、消除性別職業隔離:傳統男性優勢職業如民意代表、政府首長、企業經理,女性所占比率只有男性的五分之一,與十年前相較並無改變,可見女性仍居弱勢地位,亟宜改變觀念,擴大對女性的進用。
二、專業分工不以性別:如醫生、工程師、科學工作者、技術人員、外交人員,仍以男性占多數;應鼓勵更多女性接受較高的專業教育,可望縮小這方面的差距。
三、減少停滯性工作:女性所從事的工作多屬基層的銷售員、生產程序工、事務員、技術助理員、秘書;缺少及難有升遷晉等。應提供成長機會,俾其在職位上升遷。
四、提供女性就業服務:目前社會女性承擔照顧老人、兒童與從事家務所占的時間,約為男性的四倍。這種情況若不能改變,便不易消除對女性在職場上的歧視現象。所以鼓勵男性合作家務,建立平權家庭,是實現性別平等的根本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