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震驚社會的一銀盜領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審結,認定被告外籍人士安德魯、潘可夫與米海爾等三人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等罪,均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併科六十萬元罰鍰,贓款七千七百多萬元沒收,全案可上訴。
目前仍在押的安德魯等三人,進入法庭後面無表情,但神情憔悴看來有點緊張,他們得知被判五年後並無太大情緒反應,反而向法官問何時可以上訴。三人在審理時就說過,只要判有罪都上訴到底。
北院行政庭長廖建瑜表示,檢方起訴該盜領集團共有密謀策畫十五人、搬運贓款有安德魯等七人,共盜領一銀ATM十二次,罪數共十二件,法官認為因時間密接,應論接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