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年金改二十國是會議落幕,但爭議未止。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投書批評年金改革,引發法界回響。法界普遍認為,目前的做法違反憲法上的信賴保護原則和不溯及既往原則;有公法學者說,「學生問這個問題,已經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在法界向來有「楊大砲」之稱的前大法官、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撰文談年金改革,引起不少回響,他說,他是有感於近來發生的很多事,都對台灣好不容易建立起的法治國、民主國原則毀於一旦,即使可能引來某些人對他的批評,他更在意的是希望引起社會討論此一涉及憲政的問題,不要被操弄成族群對立、世代對立。
楊仁壽坦言,從一例一休到年金改革,都讓他感受到政府當局只求形式過場,名為改革,卻欠周延之處。
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則提醒,年金改革的方向是對的,但不要把制度擺一邊,改革要符合制度、專業、理性與長期性思考,目前的做法已違反憲法的權力分立原則,公務人員的年金制度應由考試院主導,而不是由總統發動、行政院配合、考試院蓋章。
法界人士指出,憲法揭示要保障人民的權利、法秩序安定及遵守信賴保護原則,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信賴保護原則。如果修正法律而致未來人民受損害,立法者應制定過渡條款,作為補救措施,以符合法治國之法安定性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
幾位行政法院庭長認為,十八趴是恩給制、沒有法律基礎,因此大法官釋憲時認為不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但公務員的年金制度是有公務人員退休法等法律,有明確的規定,改革年金制度不能違反憲法的信賴保護原則。
他們指出,民眾信賴政府制度,經考試成為公務人員,工作與退休受到法令規範與保障,若是政府要變更制度,對於信賴此制而受影響的公務人員應予填補。
基層法官說,因為司法獨立,憲法保障法官終身職,法官才能安心工作,如果法官退休也沒保障,那不如歸去吧,以後法官職務不會吸引到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