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紀湘湘(台北市/文書處理)
舉辦逾二十年的中央機關員工運動會,明年起喊卡,人事行政總處坦言,政府體育資源有限,員工未來可自行選擇體育署辦理的體育活動。
不少機關員工感嘆,以後再也無法與其他關機切磋球技、聯繫感情。
政府一再勵民眾運動,中央機關運動會可增進公務員體適能,提振工作士氣,培養團隊精神,形塑機關形象,又能引領全民運動風氣,實在沒有理由停辦。
參賽公僕應是出自個人體能及興趣,無需支付培訓費用,比賽期間交通費及食宿也可由各機關負擔,降低主辦單位花費。
甚至可與民間企業合作,結合文藝活動、作品展覽、益智遊戲、台灣小吃、農產品促銷等多元活動,吸引更多公僕、親友及民眾捧場,參與層面更廣,宣傳效果更好。
與其輕易廢除,何不變通,繼續舉辦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