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佑璋(桃園市/物業管理)
交通部研擬修訂車輛審驗補充規定,禁止車體打造廠增加或變更電源供應裝置,正面表列可裝設電氣設備。而遊覽車客運同業工會為了配合政策,也決議廢除在遊覽車上裝設飲水機、伴唱機。
這只是鋸箭法的片面修法,並沒有從根本解決遊覽車安全問題。每當觀光團搭乘國內遊覽車發生意外,遊覽車往往成為眾之矢的,但一直沒辦法改變的是「遊覽車的車體結構」,只要國內大部分遊覽車,都不是原廠打造的拼裝車,就容易發生意外。
我到日韓這兩個國家發現,當地遊覽車,都是由單一車廠打造的大客車,車上有兩點式安全帶的普通座椅,走道也不寬敞,司機的駕駛艙刻意與乘客區隔,避免乘客干擾駕駛。
日本司機一大早要檢查車及洗車,除了保持形象,也是基於監理單位對大客車與駕駛的管理相當嚴格,無非就是防止造成傷亡,影響觀光業及國家形象。
台灣應該要求遊覽車整車進口,不得改裝增設非必要設備,逐漸讓國人適應「不舒適」的原廠巴士,否則交通部將「安全疑慮」立法正面表列,無非是應付交差了事。政府不能從根源解決問題,並參考其他國家的好政策與立法,終究無法預防下一次的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