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生粉塵氣爆事件,造成近五百名傷者,目前已有五人不幸往生,尚有二百多名嚴重燒燙傷者,正奮力與死神拔河中。慘劇發生後,社會發揮大愛,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國外援助也源源而來, 共同搶傷救死,讓人看到社會光明的一面。但隨著時間推進,這場災難也出現了不同面向的討論,值得關注。
新北市八仙樂園塵爆傷者人數龐大,即時的搶救、救治及後續復健,在在需要資源與經費。行政院本於全力拯救每一條寶貴生命的立場,災後很快的宣布,行政院將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援所需的醫療額外費用。豈料,這項照顧措施,招致反對者的批評,指責政府在高雄氣爆事件時,為何沒有動用第二預備金。
這種說法,何其健忘,又何其惡質,意圖挑起藍(新北市)綠(高雄市)對立。其實在高雄氣爆事件中,健保部分負擔(自付額)是由中央支付;高雄市府向中央提出的經費用途申請,是用於道路重建,因此預算科目是用「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當時中央支付了十五億,高雄市府只負擔了三億。
除了有行政院第二預備金為後盾,新北市府也向民間發起募款,才一個多星期,企業、團體、個人等各界湧入的善款即將突破八億,社會愛心動力驚人。但與過去的大型募款活動不同的是,塵爆募款出現了反對的聲音,認為捐者應三思。
主要的論點是,這項慘劇不像八八風災或九二一地震等天災是不可預期、沒有單位可歸責的災難。塵爆事件很明顯的,活動主辦單位與場地租借單位都有一定的責任必須承擔。那麼,為何需要向民間募款?甚至有人質疑,連行政院都不該動用第二預備金,以納稅人的錢去彌補業者該負的責任。
這種論點不能說沒有根據,但當看到都是二十、三十歲的年輕人被嚴重燒傷,忍著切膚之痛進行治療時,那種慘狀與痛苦,難以形容,卻能想像,且讓人不寒而慄。燒燙傷者最痛苦的,還要面對長達三、五年的復健期,有些人還會因身體的重創而產生精神上的創傷症候群,走不出災難的心靈恐懼。
不忍人之心的慈悲,人皆有之,募款沒有強制性,完全出於自發,此刻來爭辯是否應該募款,於理有之,但未免少了一份人情與人性。
另一個有關資源使用的爭議,則來自傷者家屬陪病照護衍生出的需求。對於具有公務員身分的傷者,行政院同意給予二十天的有薪假,但對勞工身分的家屬,卻無對策,形成了「一國兩制」之譏。
勞動部門並且說,受傷的人不是勞工本身,若要求雇主給予有薪假,於法無據。這又是合理合法而不合情的說法。
這些爭議,都是因救死扶傷而衍生出的資源分配問題,只要用所當用,這兩者並不互相杆格。第二預備金本來就是施政的緊急支出,勞工家屬的有薪假是由新北市府以民間捐款支出解決,而這大筆善款的使用,也應該受到社會監督,不能浮濫使用;若有節餘,不妨轉捐長期扶助燒燙傷者的機構組織,使民間愛心發揮最大的效益。
災難是對人性的考驗,各界捐助則是社會大愛與慈悲的體現,權責單位千萬要善用資源,不要減損了烈焰後的這道人性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