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食管法修法,立法院昨天再度進行協商。為化解罰金刑爭議,國民黨團提出折衷版本,同意保留罰金刑,但明訂「科罰金時,如犯罪所得之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者,應審酌刑法規定,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協商後達成初步共識,將於今天上午再進行確認,若無異議則可進入三讀。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再邀集朝野協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國民黨團政策會代執行長費鴻泰表示,國民黨會努力促成盡速三讀修法通過。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食安法今天三讀通過的可能性不高,黨團要求法人罰金刑一定要留著,後續文字怎麼寫,要好好協商,二十一日再通過比較合理。
國民黨折衷版另增訂,為客觀推估應沒入財產或其利益的範圍,推估計價辦法由行政院定之,檢察官必須依照行政院訂出的估價辦法,在起訴時主動提出求償金額。
同時提出一項附帶決議,為避免繼續發生法院輕判罰金,影響行政裁罰效力之處罰失衡現象,請司法院對法官加強量刑教育,對違反食管法之不法業者應加重量刑;未來如果法院量刑仍未能改善,將再檢討修正罰金刑的規定。
國民黨團並要求,行政院應於修法通過三個月內,擬具有關第三人沒收之刑法修正草案,送立院審議,補強刑法總則欠缺沒收第三人不法利得之規定;更要求司法院,應儘快成立食安專業法庭,以使食安案件之裁判符合民意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