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原規定,滿十五年以上勞工滿六十歲時領退休金「得」請領月退,但勞動部最近擬修法,強制規定要月領。官員表示,若是勞工勞保選擇年金,勞退又有一筆年金,每月保障更穩定。一次領若投資不當,或是被他人(如子女)以各種名義拿去花用,反而害了勞工。
勞動部政策轉彎,雖為老年勞工著想,實際上也有財政考量。許多國家延後退休年齡,除了老人比歷來健康,仍有工作能力;主要還是因戰後嬰兒潮開始退休,人數龐大,財政難以負擔。
新興國家多未提撥足夠退休年金,歐洲多數國家的養老金數額已超過GDP兩倍,若足額發放,恐將引發另一種金融風暴。多數國家的養老金財源來自稅收,但赤字與債務不斷膨脹,退休金支出成為「改革」目標。但「改革」困難重重,像希臘,由於瀕臨破產,為了取得歐盟的紓困金,撙節支出,計畫削減公務員退休金,但遭審計法院裁定違憲。
台灣長年以來經濟低迷,政府債務升高,也面臨龐大的退休潮,若多數人申請一次領退休金,可能將嚴重打擊經濟。但撇開國家財政不談,對勞工個人,一次領或按月提領各有利弊。
有些人偏愛一次領,主要是擔心勞退制度會倒,或操作績效不好,將來領不到。對此政府應給國民更多信心。拿到一筆大錢時,常常是考驗理財智慧的開始。退休金禁不起損失,任何人領了一筆退休金,不論金額多寡,都要好好規畫,否則很容易耗盡老本,使老年生活失去依靠。
專家大都指出,將「月領」乘以「月數」,只要超過八年,就比一次請領要划算。一次領老年給付,計算時是以退職前三年的平均薪資為基準,近年薪資停滯,甚至倒退、減薪,今年退休者的前三年平均薪資,可能低於以往。但月領的勞保年金,是以投保期間最高六十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來計算,以此來看,月領確實較為划算。以年資為例,一次領是採「基數」為給付標準,基數以年資滿十五年為準,未滿十五年,一年年資等於一個基數,超過十五年,每多一年可領兩個基數,並且規定上限為四十五個基數。因此投保年資只要超過三十年,就達到上限。但新制的勞保年金沒有年資限制,只要還能工作持續投保,年資都可以持續累計。
目前國民平均餘命為八十二歲,對一般人來說,「勞保勞退雙年金」的年金制,比一次提領划算。當然,若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包括通貨膨漲率、投資報酬率,相對效益可能打折扣。全數強制按月領是否合宜,見仁見智。
勞退新制類似西歐福利國家的企業年金,譬如德國和瑞典,在集體社會安全體制下,企業年金都是強制月領,活愈久,領愈多。但個人有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考量;若能開放讓勞工一次領,或許對個別勞工更具運用彈性。因此,政府應尊重勞工的自主運作權利,對退休金制度應持開放態度,不必強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