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玲芳台北報導】去年國際血液和骨髓移植研究中心統計,使用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後,三成以上非何杰金氏淋巴癌患者,與超過半數多發性骨髓瘤患者,皆可有效延長存活期六年。健保署近期通過「全新機轉造血幹細胞驅動劑」健保給付,平均每月可為兩類癌症患者,省下六、七十萬元醫藥費。
七十歲企業家,皮膚多處出現丘疹,去年被確診為非何杰金氏淋巴癌第四期,他因化療副作用產生不適,與醫師討論後決定進行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並使用「全新機轉造血幹細胞驅動劑」,術後兩周即返回工作崗位,經追蹤病灶全消,恢復狀況良好。
台大「台成幹細胞治療中心」主任唐季祿醫師表示,罹患非何杰金氏淋巴癌及多發性骨髓瘤的病人,需移植自體幹細胞以預防復發,但需先從病患周邊血液中,收集到每公斤兩百萬顆造血幹細胞。
他強調,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可有效延長存活期,為晚期非何杰金氏淋巴癌、多發性骨髓瘤存活新契機;可惜許多患者因年紀大、害怕化療、病情控制不良、藥物療效不佳、無力負擔醫藥費等因素,未能自體移植造血幹細胞。
唐季祿說,造血幹細胞驅動劑新藥上市後,患者經評估需使用時,可不必先做化療,只要使用白血球增生藥物,到第四天再注射第一劑新藥,視收集到的造血幹細胞數量,決定隔天是否再追加第二、三劑新藥,即可準備自體移植。
台大內科部血液科醫師林建廷表示,全新機轉造血幹細胞驅動劑,每劑高達二十二至二十五萬元,去年十二月一日通過健保給付;然而,必須是第一線造血幹細胞增生藥物效果不佳患者,才能改用新藥,每人最多可注射三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