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問題連環爆,立委提議制訂「吹哨者條款」,以業者營業額的一半,當檢舉者獎金,這和台北市祭出檢舉獎金和「窩裡反條款」,有異曲同工的意義。
食安造成人心惶惶,當時花蓮縣開第一槍,將四大企業商品全下架;行政院則快速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希望遏止黑心廠商,但似乎效果不彰。
已故俠醫林杰樑妻子接受桃園縣「榮譽縣民」表揚,說到「生產食品要想到自己和孩子也敢吃」,對照頂新集團的「良心說」,自家生產的食品「敢雙手端給父母親吃」,何等諷刺!
台灣變了,人們再將心比心,不再為他人著想,反正「別人的孩子死不了」;為貪求暴利,管它黑心是什麼!這顆貪婪自私的心,把柴米油鹽抹黑了。政府怠忽職守,只能靠百性自求多福。
以「良心說」勸化商人,恐難達到效果,台灣俚語說:「賣金沒攙銅,害死他丈人。」人心欲求不足,一切皆是枉然,只要控管不嚴或判刑太輕,難保不會出現黑心食品。
民生六大需求,「食」為第一要件;吃飯皇帝大,說明吃的重要性。要生存就必須進食,但黑心食品氾濫,南橋、統一皆無可倖免,要民眾如何下箸?
民怨來自「吃的恐懼」,民眾只求食品安全,真有那麼難?要問的是:「到底還有什麼能吃?」總不能學衛福部食藥署長葉明功,十年不吃油鹽吧?
「民以食為天」,企業沒天良,不把百姓當人看,企業黑心及政府縱容,再多呼籲也無能為力,唯有重罰才可能導正歪風;高額檢舉獎金,才能遏阻黑心風氣,誠如主任檢察官王以文強調,避免產生「一犬吠聲,眾犬咬人」的不良擴散效應。
孫上春(苗栗縣/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