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來自海外的觀光客人數急遽增加,部分熱門景點人潮爆滿、旅遊品下降,常讓觀光客敗興而歸,最嚴重的是故宮博物院;墾丁、陽明山和太魯閣等三個國家公園,觀光客到這幾個景點不但享受不到高品質的服務,過量的觀光客也對故宮的文物保存或國家公園的生態平衡構成威脅。內政部計畫從明年起擴大國家公園收費的區域,以落實使用者付費的精神。
國家公園法開宗明義就指出「為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風景、野生物及史蹟,並供國民之育樂教育及研究,特制定本法」,也就是說,國家公園除了「育樂」之外,尚有保護特殊景觀、維持生態平衡、生物多樣性棲地及文化多元性等目的,但過去數年間,因觀光人數遽增致使有些地區的環境生態已出現不利的影響。
現有八座國家公園及一座國家自然公園,今年一至六月共吸納一千二百五十六萬人次的遊客,較去年增加百分之五,其中以太魯閣和雪霸國家公園的壓力最大。與其他國家公園相較,前往雪霸的人數雖較少,但雪霸的生態環境更為敏感;太魯閣國家公園每年近五百萬的遊客,已超出其環境容受力。如能透過收費的方式達到以價制量的目的,並將取諸於遊客的收入用之於環境生態的維護,不失為佳策。
但從行政院主計總處日前公布今年上半年扣除物價上漲的因素後,實質平均薪資所得倒退回十六年前的水準。在一般民眾實質所得一再下降的情境中,調高公共設施的門票或使用費,有待斟酌;尤其今年十月也將調高電價,政府一連串的漲價措施,是否會刺激其它的物價繼續上漲,還有待觀察。
提高收費標準以維持參觀品質,有利於高收入家庭,但如缺乏配套措施,有可能會導致排除低收入家庭參與的後果。換句話說,有些國人的學習機會將受到限制。以太魯閣國家公園為例,是良好的地球科學教室,剝奪低收入家庭的近用權,顯不合理。
從故宮博物院的人滿為患到有些國家公園或風景區的萬頭攢動,都已失去了教育或提升精神層次的功能,有關機關不應該再延誤改善行動的時機。但不論是限制遊客人數或以價制量,應優先保留學生學習的機會,對學生的學習給予最小的限制,至少在畢業旅行或戶外教學等團體活動時,應免收費用或僅收取象徵性的保險費用,在增加收費的同時,應成為配套措施之一。
為讓公眾使用的設施維持良好的狀態,避免發生「公地悲劇」的結果,「使用者付費」是一個很重要的策略;但不能以此理由來阻礙學生受教的機會。許多國家,如法國、德國各名勝風景區、博物館、美術館之類,對學生的優惠非常明顯,甚至是免費,而且不限是否為本國學生,他們鼓勵學生多走多看以增進識見,培養視野;台灣有收門票的風景區雖然也都有學生票的優惠,但優惠程度還不如退休的公務員或收入高於一般人的軍警人員,政府部門應利用這次機會,擴大對學生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