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十善戒經》不與而取是偷盜,受十種惡報
七月十日傍晚,熱浪襲人,我第四次到這家鐵工廠,鐵皮屋頂還冒著蒸氣,遠遠望去屋頂變成波浪形,廠內一定很熱。再等一下吧。我晃到兩百公尺的路口雜貨店,投兩個硬幣進自動販賣機買一罐阿薩姆奶茶,一邊觀察出入人車動靜。
晚上七點,我從草叢拿出前天藏好的拔釘器,輕輕一撬窗戶就開了。哇!這家鐵工廠規模不小,成堆的鐵片、鐵塊一定能賣不少錢。
「哎喲!太重,算了。」我放下鐵片,汗從額頭流進眼睛,汗從後頸流下背部。
「哦!這些倒是不錯。」我搬了一批鐵工工具、氣動工具機、鑽孔機和一大捲電焊電線到停在鐵捲門旁的小貨車上,電線裡面的銅線可值不少錢吶!
「咦!怎麼發不動。」我使勁轉動鑰匙,它就是不啟動。
「一定有暗鎖。」我摸遍方向盤四周和踏墊下方卻找不到。
汗,流進眼睛,一陣酸楚。
「算了!」我走下車,拉開奶茶罐口蓋,兩口氣喝完奶茶,暢快!
我搬了兩支小型打石機、一支氣動工具和一大捲電線,「沒辦法,我只能扛走這些東西,它們好重。」
※※※※※※
一個月後,警察來找我,因為小貨車上的奶茶罐口有我的口水,說我偷竊工廠裡的一批價值十四萬元的工具。
「騙肖!」我說:「七月九日或十日我在工廠門口打公共電話,喝完奶茶,順手丟到了停在草叢邊的小貨車上。」我理直氣壯地說:「這怎麼能證明我偷東西?」
好美的女法官,她相信我的無辜,判我無罪。
※※※※※※
可惡的檢察官,一口咬定我到工廠偷東西,上訴高等法院。害得我還要到高等法院重新講一次。
「你到底是九日還是十日去那家工廠前面打電話喝奶茶?」歐巴桑法官溫柔地問我。
「好像是九日。」我歪著頭想了又想:「不對,是十日,我確定是十日。」我聲音宏亮回答:「我隨手扔奶茶罐,還聽到扔到小貨車車斗的『噹啷』聲。」
打官司答詢時要有自信,法官才會相信你。
「檢座?」歐巴桑法官轉頭問老頭子檢察官:「有新證據要提示嗎?」
老頭子檢察官點點頭,拿出一片光碟,交給法官座下的通譯,通譯將光碟放進電腦。
檢察官清清喉嚨,拿出一本筆記本:「這是被害人的工作紀錄簿,記載他七月八日至十一日受雇到亮亮玻璃工廠施工。」他指著桌上的電腦螢幕畫面:「這是他開小貨車七月九日、十日、十一日早上九點半開進玻璃工廠大門,下午五點半左右開出大門的畫面,兩者吻合,證明他沒有在十日將車停在公共電話附近的草叢。」
「我看著眼前的螢幕,冷汗直流。」我心裡想:「慘了,這老頭竟然有這招。」
「林先生,你還有什麼要答辯的?」
我面紅耳赤,汗溼背部,說不出話,只能搖頭。
「我被改判十月徒刑,最慘的是竊盜二審定讞,可惡的歐巴桑法官還依累犯,再判我強制工作兩年。」我刷掉黏在牢房馬桶上的糞便,扭開水龍頭一邊洗刷子,一邊對同房室友說:「我就這樣進來啦,都是該死的奶茶罐害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