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近年來致力發展觀光事業,但花蓮市區道路的中英文對照指示牌,近來卻被細心的民眾和媒體發現,指示牌的英文字拼錯。
更離譜的光是「花蓮縣政府」(Hualien County government)的「政府」,就出現goveinment、goverment等兩種錯誤版本。 這樁事例,讓一般民眾對政府公務員辦事效率和服務品質觀感,大打折扣。
不管是車牌或中央、地方政府分工管理維護的道路指示牌製作,多以招標外包給民間廠商製作。
但不論是最適標或以成本考量為先的價格標,承辦招標業務的政府機關,也要為把關驗收程序負責任。
通過高普考窄門進入政府體系的公務員,不可能不曉得government這個國中就教授的英文單字,顯然負責招標與驗收路牌的承辦人員,未善盡最終把關之責,對驗收過程敷衍了事鬧笑話,更有粗糙和嚴重失職之嫌。
業務可以外包,政府應承擔的責任卻無法外包。
樹亨(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