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家投顧公司女員工與同事結婚後再宣布喜訊,遭到主管離職要求,因為不接受,公司即以「工作無法勝任」為由資遣,她因此向北市勞工局投訴。投訴成功,該公司因此被認定有性別差別待遇,勞工局開出十萬元罰款,成為台北市因辦公室戀情資遣員工遭罰的首例。
在勞工局斷定,雇主認為夫妻在同一單位工作影響公事,不能勝任時,應給予合理改善期,若仍無法改善,才可依法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不應得知同事間結婚後,立即表明「不喜歡辦公室戀情」,未給予改善空間。
辦公室戀情開花結果組成家庭,工作效率會受影響嗎?京華證券襄理賴德蘭直接表達說,「多少會影響到婆婆媽媽。下班前半小時,她們就開始蠢蠢欲動,這個打電話約老公,那個盯老公接小孩,讓辦公室像菜市場。」她說,母愛雖偉大,但也誇張。以前在台電上班,女職員桌下一堆青菜豆腐,還帶毛線到辦公室為孩子打毛衣,實在有損專業。
如果換她來當主管,會不會要求員工結婚就遞辭呈?她說,這真的要看狀況耶,「事業是男性的全部,但女性天生對家庭就牽掛,我真的受不了把先生孩子掛在嘴邊的員工。」她認為,結過婚的女職員比較分心,「不過,也不能以偏概全。若結婚就得離職,哪裡去找那麼多單身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