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行政院昨天舉行政務會談,由法務部廉政署提報「行政院暨所屬機關請託關說登錄作業要點」草案,但會中並未通過,行政院長陳冲要求將關說定義解釋清楚,更明確化,另對公股事業員工是否適用,也請廉政署研究。
陳冲指出,公務員應有登記習慣,記錄什麼人與自己談過什麼事;登錄是類似法律行為,若聽完對方陳述內容有涉違法,可向政風單位登錄。過去關於陳情案有制式化處理方式,但請託關說從沒有制度化、沒有檯面化,訂定要點是將檯面下轉為檯面化。
有關請託關說定義,草案明訂「內容涉及本機關或所屬機關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且因該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致有違法或不當而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胡幼偉會後轉述陳冲說法,這段文字在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存在已久,但要將請託關說制度化、透明化,應考慮是否容易判定。請託關說定義應更明確化、解釋清楚。
草案規定,適用對象為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機構,適用公務人員服務法所有人員,包括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教師。但由於中鋼等公股事業員工並無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等相關機制,陳冲請廉政署研究是否適用這項作業要點。
此外,草案明訂,請託關說事件,應由被請託關說者在三天內向該管政風機構登錄,未設政風機構者向兼辦政風業務人員或首長指定人員登錄。未登錄者,或受理登錄人員與機關首長如果故意隱匿、延宕、積壓不報,均須受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