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揆日前看到CNN報導,美國人平均一年只到醫院四次,台灣人卻多達十四次。為此有感而發的提出,健保「只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概念。
對於陳揆的主張,筆者認為萬萬不可,為甚麼美國人平均一年只到醫院四次?那是因為美國人的醫療費用很貴。
根據最新調查指出,美國是全世界平均醫療保健花費最高的國家,平均每人每年花費八千美元。但是美國花這麼多錢,並沒有提供民眾更好的醫療服務。
在一篇部落格文章中提到,「住在美國的一位女士,動了一個下顎矯正手術,要三萬美元,住院一個晚上要一萬元,總共四萬美元,相當台幣一百二十萬元,她本身有醫療保險,還是要自費付兩萬美元。
另外這位女士的侄子,有一次在夏威夷,疑似中耳發炎到醫院看診,二十分鐘換了三個醫師,費用一千二百美元。
至於筆者為甚麼認為「保大不保小」的健保制度,不可實施?那是因為很多大病,都是小病所養成的。
在還沒有健保的時候,筆者的母親因為感冒疏忽就診,數個月後引發肺炎。多年後,因為長期細菌侵入心臟,而導致風濕性心臟病的疾病。
而我在南部的醫院服務,常常看到許多洗腎的病患,其中很多都是因為未到醫院就醫,亂吃來路不明的成藥所引起的。
如果小病健保不保的話,可能會增加更多經濟弱勢的病患的負擔,自行到藥局買藥吃或吃來路不明的成藥,後果是洗腎的病患迅速增加,而健保的財務狀況,反而會因洗腎的病患增加而日益嚴重。
巫秉瑋(嘉義市/ 醫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