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眾所矚目的證所稅終於定案,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所得稅法》等修正草案,若完成三讀修法,投次人從股市獲利逾四百萬元即須課徵證所稅,採單一稅率、在百分之十五至二十之間內由政院視經濟環境定之,財政部預估可增加百億元的稅收。
行政院會昨天討論事項臨時增列、並通過證所稅案修法法條,將從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起開實施,後年報稅時適用;不過,由於仍必須送交立法院審議,而本會期已確定來不及通過,因此須等下個會期通過,才有機會如期實施。
對於修法的原則,行政院長陳表示,此案社會多所關注及期許,而這次通過的兩項修正草案,兼顧量能課稅和市場穩定的原則,不但可以建立制度,而且對未來的市場將有長遠影響。
政務委員管中閔在會後記者會上表示,這次修正重點中,法人與自然人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法人回歸最低稅負制,申報門檻扣除額由二百萬元降至五十萬元,稅率由百分之十提高到百分之十二。
自然人部分,只針對證券交易所得課稅,申報門檻從財政部版的三百萬元提高為四百萬元,稅率由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由行政部門參酌景氣等因素訂定;證交稅可抵證所稅,並允許投資人盈虧互抵,也鼓勵投資人持有滿三年以上時,所得稅額減半。
至於期所稅,個人不徵,法人則維持最低稅負制,門檻為五十萬元。
財政部長劉憶如說,依景氣好壞,預估需要繳證所稅約二萬人,民國一○三年申報時,淨增加證所稅一百億元以上。此外,須繳證所稅者,全年股票買賣可以看到已繳納證交稅,例如已繳納證交稅若是三十萬元,可以拿十五萬抵扣證所稅;股票如有虧損者,可以申報,額度在未來三年內可以累計,第四年和所賺的錢做扣抵。
她表示,復徵證所稅在量能課稅大原則下,希望能兼顧稅收增加、控制稽徵成本、市場穩定、維護國際競爭力維護等四點原則,由於各方關注不同,難以讓所有人滿意,行政院版本希望做到雖不滿意,但大家都可接受,踏出制度建立的第一步。她並強調,最多不過影響兩萬多人,能被課到的都賺了錢,應該會很高興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