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罪確定 禁領離職金

 |2012.04.27
1566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為落實廉能政府,考試院昨天通過「政務三法」修正草案,規定政務人員犯貪汙罪被起訴,應暫停申領退職金判刑確定後更喪失申領退職金的權利;並明訂政務人員應辭職負責的條件。

考試院院會昨天通過《政務人員法》、《政務人員退撫條例》、《政務人員俸給條例》三項修法草案,近期將送立法院審議。其中《政務人員法》規定,政務人員若因政策績效未達預期或無法實現政策承諾,及因言行重大瑕疵影響政府形象、決策錯誤或疏於監督部屬嚴重影響國家人民權益,有具體事證者,應辭職負責。

依上述規定,今昔許多政務官可能都達下台標準;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表示,本條款較具象徵意義,不具強制力,政務人員本應隨政策成敗知所進退,應否下台,仍由當事者及執政黨決定。

以往不少政務人員涉案後馬上離職領退職金,法律無法約束,引起人民不滿。黃雅榜說,《政務人員退撫條例》因此增訂條文,犯內亂、外患、貪汙罪,被起訴或判刑未確定者,或因刑案被通緝、羈押或依法被停職、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者,均暫停申領退職金。

至於犯內亂、外患、貪汙罪,經判刑確定,或因案被撤職、褫奪公權終身的政務人員,則喪失請領退職金的權利。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