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為避免十二年國教上路後,學生會因不考試而不讀書,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修正草案,針對中小學畢業資格嚴加把關,學生除不能三大過外,出席率至少要三分之二,且七大領域中需有四領域總平均及格才能畢業,藉此提升學習品質。
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昨表示,為避免十二年國教免試升學,導致學生懈怠,教育部修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增訂畢業門檻,要求學生除符合三分之二出席率(不包含公、喪、病假在內)規定外,四大領域畢業總平均成績也要達六十分以上,學校才能頒發畢業證書,否則只發給修業證書。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修正草案,為因應十二年國教上路而修正成績評量準則,規定學校不能公開學生班級排名或校排名。避免公布名次,傷害學習較弱勢學生的自信心,避免同儕間惡性競爭,為了名次高低對分數錙銖必較。
修正草案也明定學校應採取「多元評量」。黃子騰表示,教育部希望各校能採取多元化評量,不要只用「紙筆測驗」決定學生成績高低,而是採取讓學生動手實作,或展演等方式評量課堂表現。老師打成績,盡量多用文字等質化敘述,說明學生學習情況,不要只用百分等級呈現。
修正草案並針對國中會考訂出規定,除規範會考命題等試務工作外,也要求確立常設性專業評量機構,確保國中會考品質,避免個人資料外洩。教育部表示,修正草案適用於今年入學的國中一年級與小學一年級新生;草案預告一周後將送交教育部法規會,等到部務會報通過後會正式對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