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祖翔台北報導】「民間推動台灣落實CEDAW聯盟」與許多婦女團體聯合,趕在立法院開議前,針對五院落實CEDAW(消除婦女一切歧視公約)的監督機制提出具體訴求,呼籲政府正視CEDAW施行法的效力,聯盟指出,五院除了必須成立監督機制外,也須定期提交國家報告,他們昨天針對現有婦女遭遇社會歧視的問題,全面檢討。
台大法律系教授張文貞指出,立院應「注意各委員會的性別比例」,突破以往。立委林世嘉與尤美女並建議修法,將各委員會召集委員人數從二人增為三人,且召集委員中,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為女性參政的權益起頭。
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楊婉瑩表示,CEDAW是女性權利法制化的基礎,然而公開性、民主性及民間參與比例不足的問題,令人憂慮,希望行政院內部擴大民間參與機制。
勵馨基金會資深研發專員杜瑛秋認為,儘管已有法令對婦女可能受到歧視做保護,但法律、行政部門至今仍缺乏性別意識,民間團體較關心如何真正達到「實質」平等,例如鄉村婦女需求是否被看見?托育需求是否被滿足?女性是否平等取得工作機會?
綜合各界意見,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理俐指出,該法今年一月生效,政府應依公約規定,成立監督機制,設置要點則由五院訂定,因此「立法院應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司法院案審過程須檢視是否違背公約;考試院應將CEDAW列入國家考試考題範疇,加強未來公務員認知;監察院須針對陳情案件,以CEDAW分類;行政院性平處的專責人力須盡速到位,以擬定國家報告。」
另外,為了協助女性自我成長,世界和平婦女會開辦幸福成長團體課,報名專線:(○二)二三六三七六五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