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匆匆,手中抱著的嬰兒瞬間長大成人,家族第三代開始獨立成為社會新鮮人,專家屢屢用草莓族和月光族來形容新人類,姪女小均是不是也同樣抗壓不足,每個月都把錢花光光呢?
如果沒估算錯,踏出校門後雖幸運找到工作,薪水卻十分微薄的她應該勉強只能養活自己,短時間談不上奉養長輩或儲蓄。回想自己當初靠薪水過日子,到了月底就要吃泡麵,小均的第一份薪水應該也同樣捉襟見肘吧?問她怎麼處理,她有條不紊的說,每天花費要計算額度,每星期周休出去玩,網卡及手機等各項花費在控制之內,最重要的,三分之一的薪水「絕對」不能動用。
沉默一會,她再強調,絕對,絕對不能動!在那充滿懸疑的語氣中,益發叫人忍不住要猜出不能動的原因,是存嫁妝嗎?或買房子,認養孤兒?還是捐出去……全部猜測都被她搖頭搖掉了。倒底有什麼不能說的祕密?問不出結果,只好語帶威脅說,再不告訴我,真的要生氣了。
到這節骨眼兒,她才吞吞吐吐的提到,自己國中畢業就立了個心願,一旦有能力領到薪水,要定期定額為伯母存一筆錢。伯母?誰?那不就是我嗎?指指自己的鼻子,再肯定問一次:「是……要給我?」小均的點頭剎那帶來事情顛倒的迷惑,不是長輩多少都應貼補年輕人嗎?怎麼反倒還要她在微薄中擠出丁點來盡孝?
小均臉紅紅的,像是一段深情告白。她回憶起小時候一起出國,一起在睡前讀故事書,一起到樹林採集標本……令我這伯母趕緊淡化這些往事,「妳媽媽不也做過同樣的事麼?都是很平常的事,談不上恩情。」
這小朋友卻仍顯出堅定的表情說,反正自己非「有恩必報」不可,哦,這四個字未免太過沉重,大手牽小手,不是天經地義嗎?一時間,感動得無言以對,哽咽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