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口急速高齡化,老化的速度高於日本,但老人照護政策卻落後日本二十年。目前六十五歲以上的人口超過百分之十,預計十年後會達到百分之二十二。面對日益老化社會,政府卻沒有一套完善的老人養護政策,令人憂心。
老人養護問題,除了經濟、醫療、休閒之外,迫切需要對失智、失能老人的照顧。多年來政府為了解決老人照護問題,雖設有長照中心、老人服務中心以及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但因缺乏整體規畫,服務效益不彰;一般家庭還是寧可自己照顧,或請外傭協助照顧。
由於社會結構改變,現在的子女多半無法和年邁的父母居住,還能自理生活的健康老人泰半是兩老獨居或是住進安養中心;許多企業有鑑於銀髮族這塊大餅利潤豐厚,紛紛投入安養機構的經營,而安養中心的專業水準、服務品質和價格不一,政府也沒有一套評鑑和監管機制,只能憑著每個人經濟能力的不同而自求多福。
對失智和失能老人的照護,行政院於三月間完成《長期照護服務法》送立法院審議,草案的重點在於管理、評鑑未來國內養護機構及長照等相關人員,並維護照護品質;有關長照保費費率高低,以及長照體系能提供多少服務及補貼,則擬在《保險法》草案中制訂。
由於草案中不補助十八萬僱用外傭的家庭,單這一項就引起二十多個民間團體到立法院抗議。長照保險是採取社會保險的方式,未來年輕人是否拒絕繳交保險費也是個大問題。由此可知,行政院版的《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十分不切實際。目前僱用外傭的家庭多是中產階層甚至低收入家庭,政府完全忽視這個族群,顯示尚未能了解長照的立法意旨何在!
日本從二次戰後開始建立老人介護制度,自家族介護、機構介護、民間介護到目前的在宅介護,採取公共介護保險制度,它的目標在於強調介護預防、生活支援、社會參與。實施至今,以人性化的全方位照護為特色,頗獲好評,各國的老人養護制度多參考其精神和架構。
《長照法》是台灣邁出老人照護制度化的第一步,但和日本的介護制度相較還差很多,由於政府和民間投入的資源不足,保險制度的費率又不易為大眾接受,加上民間的專業不足,要趕上日本「以人為中心、家庭為單位、社區為基礎」的照護,還需要繼續努力。
家中只要有失能長者,整個家庭都無法展露出笑容,不僅是經濟的壓力,最大的還是精神的壓力,照護失能長者需要體力,還要承受他在短期間可能離世的悲傷。當事人身心的煎熬更是不用說了。《長照法》照顧的層面還不夠廣,政府和民間投入的力量也不夠大,還要修正加強。
老人安養照護已經是整個社會無法逃避的問題,不論現在還是未來,每個家庭、每個人都要面對。《禮記》〈禮運大同篇〉「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是中國政治家建構大同社會的理想,如何建構一個完善的老人安養制度使「老有所終」,應該是任何政府刻不容緩的責任。(系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