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球新天后曾雅妮日前頂著球后光環返國,就傳出有企業界要「出錢」找她球敘的消息;可望代表我國出賽明年倫敦奧運會跆拳項目的楊淑君也突然撤告,準備把去年廣州亞運中,疑似被韓國裁判做掉的不公平吞下去。這兩個事件都顯示政府與企業對運動選手發展環境的輕忽。
曾雅妮目前在國際女子高球界的成績與表現,已經有國際球評認為她將是女版的老虎伍茲,其地位可想而知,是不折不扣的台灣之光。對這樣一個天才型的運動選手,國人珍惜保護唯恐不及,但竟然有企業主以為,捧著鈔票上門,就可以「買到」球后,陪他們打一場球!這種心態其實就是財大氣粗加上沒有常識,丟盡台灣企業界的臉。
另一個也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是跆拳國手楊淑君,她在去年底廣州亞運跆拳比賽的遭遇,舉國同憤;她決定向國際運動仲裁庭提出告訴,這是唯一爭取公道的機會。日前突然宣布撤告,不但社會震驚,其中更有太多令人不解與質疑之處。
其實這其中牽涉跆拳會前後任理事長的爭權糾紛,及對國際跆拳界權力運作方式的認識不足與屈就。有謂,楊淑君告訴成功的機率極大,但敗訴的一方世跆盟面子就會掛不住,進而向我跆拳會施壓,取消楊淑君代表我國參加明年倫敦奧運的機會。
更有甚者,如果世跆盟敗訴,二○一六的奧運會中,跆拳就會被取消做為比賽項目之一,連帶的,全世界及我國所有跆拳選手就都失去了奧運這個最高運動殿堂的競技表現機會。
這些說法不但毫無根據,也是過度推論,把四、五年後全世界跆拳選手的命運都加諸在楊淑君一個人的頭上,是匪夷所思的荒唐!
撤告的結果是,不但楊淑君個人的名譽無法獲得澄清,中華民國在亞運會歷史上,也會留下一個選手作弊違規而被取消比賽資格的紀錄。
這樣的結果,顯然不是政府與國人所樂見。
發生在曾雅妮和楊淑君身上的事,前者顯示了國內企業界對運動明星支援的嚴重不足,後者則顯示了政府體育主管單位對運動選手發展環境障礙的視若無睹。
目前體委會一年的預算才不過四十億元,要支援幾十項競技運動的發展與選手培育,明顯不足,民間企業的奧援乃是不可少的一股力量。但在曾雅妮的例子中,她今年二月成為國際女子高球新球后後,中間有三個月的空窗期,沒有任何一家企業表示贊助;而她第一次以球后身分返國,卻有企業主要拿錢買一次球敘。兩相對照,只能令人對職業運動明星在國內的境遇嘆息。
體委會身為國家最高運動主管機關,對塑造健全的運動發展環境責無旁貸,必須有充足的專業人力主其事,也要有充分的資源推動各項比賽與人才培育。但在即將實施的組織再造中,體委會又被併回教育部,成為一個二級單位,在層層官僚體系中,體育事務未來的發展活力必然會受影響。台灣之光替國家爭取全世界的榮耀,但政府和民間對待這些運動員的方式,卻有太大的改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