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慧玉台北報導】坊間心靈成長「課程」種類繁多,但該類機構多向經濟部商業司登記為「管理顧問」公司,因此其課程並不需向教育局登記立案,亦不受《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範。且行銷採親友攻勢,企圖規避消保法有關「訪問買賣」定義,因此當學員對於課程有爭議時,常求助無門,其中向消基會申訴的又以退費爭議最多。消基會呼籲政府盡快將此新興課程納入補習法規範,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抽查坊間八家開設心靈成長、潛能開發等相關課程機構,只「卡內基」依《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辦理退費;其他不是開課後便不能退費,就是退費比例差很大。
消基會財務長張智剛律師指出,一般廣義的補習班,分為「文理補習班」及「技藝補習班」,並依法得向教育部申請核准立案。但這類心靈成長機構不在此限,因此其設備與管理、師資、費用收繳方式等,皆無明確的法律依據;且商業司對這些機構只做「登記」而並無「管理」職責,形成漏洞。他認為唯有將此類課程納入《補習法》適用範圍或制定訂型化契約,才能依法保障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