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書宏專題報導】「如果孩子有個三長兩短,我這個當媽媽的一定也活不下去!」八年前,大陸配偶劉茜改嫁來台,礙於法令無法將遭前夫棄養的親骨肉彭小弟接來台灣;「我能不能變成妳的梳子,跟著妳到台灣?」同是大陸配偶的鄭小文,回憶在大陸女兒的童言童語,淚忍不住掉了下來。在台灣,因大陸配偶來台面臨法令阻隔骨肉相逢,或是無法取得身分證、工作權等不勝枚舉的大小問題,成了台灣社會的特殊現象。
逐年增加的外籍與大陸配偶,意味著「台灣人」的面貌正在改變,這對台灣社會就業市場、教育資源分配、子女教養、婚姻關係發展,甚至公民意識、國家認同產生很大的衝擊;不僅於此,她們本身的適應與生存問題,更是輿論所關注的焦點。
友善接納 平等對待
根據內政部的統計,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底,台灣地區的大陸配偶累計近二十八萬人,目前居住在台灣的有十八萬兩千人。多年來,「大陸配偶」在多數人眼裡,多是來自大陸的貧困地區,嫁入台灣也同是底層的家庭,她們的生活,不如原先想像的美好,申請身分證,需要歷經八年的等待,期間也無法工作,均使現實生活困境重重。
所幸,陸配的問題在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上任後,在身分、工作等方面,已逐步獲得緩解。曾有外界質疑,是否因同是女性的身分,才鬆綁陸配的政策?抑或放寬法令是向對岸示好?「其實,這跟我八○年代在英國求學的生活經驗有密切關係。」賴幸媛表示,「種族多元」是英國的社會特色,求學期間她目睹當地許多中下階層與弱勢團體困境,更經歷在地反歧視思潮與運動蓬勃發展,及國會推動的多項人權法案,「目睹這些改革,『反歧視』成為我堅定的信念!」
對於外界質疑,賴幸媛回應:「我們自己不想被不公平對待,那也勿以不公平的方式待人;作為一位曾在外國生活的台灣女兒,我期待外國政府如何對待我,我就希望以相同原則對待來自世界各地的台灣媳婦、台灣女婿們。」
陸配家庭 圓團聚夢
賴幸媛進一步舉「牽手」二字,是源自四百年前台灣平埔族女性,用以接受來自閩南的「羅漢腳」,方有今日的台灣人為例,說明今日多數台灣民眾也是早年跨境婚姻的後代,大家實應以更友善、更具同理心的態度接納這群新時代的台灣人。
賴幸媛在一次次接見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中華救助總會等陸配權益團體,也多次與聲淚俱下的大陸配偶會面,「多數接觸是沒有事先安排的,與陸配們面對面直接互動,體驗非常真實,我強烈感受她們迫切的心情與期待。」
陸配制度就在賴幸媛的主導下,在九十八年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將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門檻從八年減至六年,並放寬大陸配偶合法入境後,即可享有工作權,讓陸配家庭更有保障,更取消大陸配偶繼承不得逾兩百萬元的限制。
其中,有關「大陸配偶在大陸的未成年親生子女申請來台探親、居留、或定居」相關法令的修訂,讓這類大陸子女可以用「探親」名義來台,同時移民署也在研修法規,讓這些子女約莫六年之後,就能取得身分證。
就在政府「小修」官僚制式的陋規時,帶來的是實質幫助陸配家庭完成團圓的夢想。一天,當賴幸媛一進陸委會貴賓室,曾多次向陸委會陳情的陸配劉茜,帶著兒子彭小弟,立即跪地向賴幸媛磕頭,「我告訴兒子,這是賴主委,是你的恩人,你要跪下磕頭。」
考量現實 逐步放寬
最讓賴幸媛感動的是,每當她工作至凌晨到萬華用餐時,那些在當地經營小吃攤的陸配認出她後,感激她與政府注意到她們困境,且設身處地幫她們解決問題,「這樣的反饋,是我上任兩年來最感驕傲與開心的事!」
而針對外界對於調整陸配政策可能衍生的犯罪問題,賴幸媛強調,種種陸配政策的調整放寬,是建立於真實合法婚姻的前提,因此在法令鬆綁的同時,相關機關也會強化管理作為,將「假結婚,真來台」的現象阻絕於外,以保障合法,取締非法。
賴幸媛表示,兩岸條例的修法除了理想,還必須考量現實條件,以審慎穩健的態度逐步取消或放寬限制,同時也需要時間來檢討成效與衝擊,很多政策無法「一步到位」,未來仍有進步的空間;未來陸委會仍將繼續朝向落實保障大陸配偶基本權益,使兩岸婚姻家庭能夠朝幸福與美滿的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