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房價飆漲,都會區居不易,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已指示財政部研究蓋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且考慮有條件地交由得標者租給民眾,不由政府出租。
欣見政府高層正視高房價問題,並以貼近民眾需求的措施解決居住問題。不過,事實上政府已祭出幾波打房政策,但因建地供需問題,及匯率變動、熱錢湧入,效果有限,而政府也擔心打到景氣,無法大刀闊斧打房。
筆者認為,房地產是自由經濟行為,政府應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實施「漲價歸公」,透過稅賦制度使全民成為房地產熱的受益者,同時也不妨礙景氣;其次是如吳揆指示研究的政府提供土地、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這項作法歐美日等國已實施多年,造福不少買不起房子的人民。
因此我認為,前朝政府以「低利房貸」鼓勵民眾購屋,事後證明只是幫助建商賣房子,讓民眾成為一輩子都要背房貸的屋奴,目前政府既然有意研擬社會住宅措施,就應把措施當成社會福利政策,成為民眾免於「屋奴」的選項。
此外,吳揆認為如果由政府興辦「社會住宅」是「以恩始、以怨終」,因為過去的「國民住宅」政府蓋了、賣了就不管了,民眾當然有怨言,這次由政府出租土地當「包租公」,由民間業者興建、經營、管理,並限制收費標準,的確是項好辦法。
不過,國有財產局官員表示,下周將招標三筆台北市精華土地,目前只設定銀髮族及學生公寓,是以公益為目的,但現在買不起房子者眾,衍生不婚、晚婚及少子化問題,建議將對象擴大為全體沒有房地產的民眾,不但可落實「住者有其屋」,對解決衍生問題也有幫助。
王質(高雄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