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一名女員工疑因工作壓力大跳樓,媒體以斗大標題字寫出「台積電」,似乎唯恐天下不亂,實在不妥。
所謂工作壓力大,一定錯在公司?媒體報導,這名女員工進入台積電才兩個多月,即使工作壓力大,也許是個人因素,未查明真相前,不能驟然歸咎公司。
富士康員工跳樓事件,當時媒體大幅報導所謂模仿的「維特效應」,也指出竹科各廠區擔心會「傳染」,要求管理部門慎防發生類似事件。
富士康風波事實如何不得而知,但媒體卻報導「接連發生跳樓事件,讓郭台銘擔心會產生維特效應,言猶在耳,台積電…」,這樣的寫法是在真相未明下妄加推論,對台積電並不公平。
自民國八十六年起,自殺就列入國人十大死因,據統計,自殺的人多數有憂鬱症問題,症狀包括情緒低落、容易哭泣、自責無助及覺得人生無望等。
眾所周知,在竹科工作壓力大,這的確可能造成憂鬱症或自殺,因此有工會團體主張,把憂鬱症列入職業災害。
但憂鬱症產生原因複雜,可能因個人因素而增強壓力,進而造成精神疾病,因此不能單純歸咎工作,因而工會團體的主張未被採納。
說到工作壓力,豈是科技業獨有現象?在工商業競爭激烈的社會,那個工作的壓力不大?媒體若妄加推論恐怕才是「維特效應」的助燃劑,不能不慎。
童家樺(高雄市/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