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數以千計的夫妻,自全球各地蜂湧到美國,希望能藉由現代科技,按照自己的性別偏好,指定下一個孩子的性別。
「重男輕女」是長久以來歷史文化的產物,在全世界除了少數原始母系社會之外,莫不如此,尤以非洲、伊斯蘭世界和奉行儒家思想地區為甚。
由於生理上的限制,在狩獵農耕時代,女性的經濟生產力相對於男性處於弱勢,影響其在家庭、勞動市場所扮演的角色,更進而貶低了其社會地位和政治權利。長此以往,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締造了男性中心主義,歧視女性,使其不能享有與男性平等的尊嚴對待。
女性雖遭歧視,生男育女卻無法由個人的意志控制;由於任何嬰兒的誕生都是機率學上的「獨立事件」,並非有一定的規律。以往因婦產科醫學的檢驗技術不發達,在妊娠期間根本無由預測胎兒的性別,即使所出生的嬰兒並非自己理想的性別,亦無從改變或阻止其出生。這就是何以殺嬰、溺嬰、棄嬰對象,泰半均屬女嬰的原因。
迄至晚近,醫學技術的大幅進展,鑑定胎兒的技術已發展至可以受孕後十二周,甚至更短的所謂「安全墮胎期」內,準確的鑑定胎兒性別。結果不僅使「性別鑑定」轉變為「性別篩檢」,也使「非理想性別和胎兒」成為「不受歡迎性別的胎兒」,以「人工流產」等技術,剝奪其出生的權利。
從受孕至死亡的整個人生過程來看,人的一生胎兒時期是完全仰賴母體,最脆弱、最沒有能力自衛與反抗的階段。在這個階段剝奪其生命,是最殘暴、最違背人道主義,對人權最大的侵害。天主教誓死反對墮胎,其基本原因即在於捍衛生命的尊貴,保障和伸張人權。
從近年來台灣、中國大陸、南韓的人口出生統計,便可以看出新生兒的「出生時性別比例」,都因「性別偏好」和便利安全的「性別篩檢」,以及「人工流產」而遠高於自然狀態。此種技術,雖在文化社會多所限制,但陽奉陰違,應用採行都極普遍。
「人工流產」雖稱方便與安全,但身為父母內心難免不忍,長存罪惡之感與對小生命之無端遭剝奪愧疚之心。今「指定性別」技術開發成功,使存有性別偏好之夫妻趨之若騖,自屬人之常情。但若長此下去,必因對孩子性別之掌握而造成「性別失衡」,違背自然,導致種種社會問題,憂心之士認為將造成人類滅絕。
我們認為,這種技術的研究不宜鼓勵,這種技術的應用更要禁止。但是根本之因,仍在於經由平等社會的建立,消除性別歧視。欲求性別平等之實現,必須在政治上保障女權,控制父權;在經濟上就業平等,禁止女性商品化;在社會上相互尊重,杜絕歧視;在家務上合作家政,實現平權;在日常生活中淘汰一切歧視、汙衊的話語行為;在法律上刪除所有不平等條款,給予平等保障。
不過,最根本的則在於,經由教育的推動與個人自覺的學習,從根本上扭轉觀念,改變態度才能消滅性別歧視而衍生的「指定性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