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王清峰日前表示逐步廢除死刑是法務部的既定政策,此言一出立即引發各界討論。據民調有七成四的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尤其在當前殺人事件層出不窮且沒有減緩的情況下,貿然廢除死刑難為大多數國人接受;認為非但無法提升人權,反而提高了犯罪率。
有關死刑存廢的討論已久,全世界共有九十六個國家已廢除死刑,紐西蘭、澳洲、菲律賓、帛琉、吐瓦魯、英國、德國、法國、荷蘭、瑞士、瑞典、芬蘭、西班牙、葡萄牙、南非、塞內加爾、象牙海岸、賴比瑞亞、加拿大、墨西哥、巴拿馬、多明尼加、尼加拉瓜、宏都拉斯等國都已廢除死刑。
從名單上看,不只是先進國家,許多第三世界國家也已廢除死刑;沒有廢除死刑的國家有六十七國,比例較低,法務部說廢除死刑是世界潮流。在亞洲國家中,台灣、日本、韓國、新加坡都沒有廢除死刑,雖然都是工商業相對發達的國家,但是因為傳統觀念的影響,堅持倫理道德規範,因此爭議較大。
被視為民主標竿的美國至今沒有完全廢除死刑,在二○○五年還執行了自一九七六年恢復死刑後的第一千個死刑犯。以美國的民主程度仍然無法廢除死刑,除遏阻犯罪的理由外,背後還有宗教和種族的因素。所以,廢除死刑的問題是複雜的,不能以潮流或是人權等簡單的邏輯來論定。
反對廢除死刑者認為,法務部的陳義過高,不切實際,在當前犯罪率居高不下,且殺人案件層出不窮的情況之下,廢除死刑只會助長犯罪率的再飆高;尤其是親屬曾經遭到殺害者,如白曉燕的母親白冰冰、陸正的父親陸晉德,身為受害者的父母,尤其是親人在被殺害前遭受的凌虐,只要有血有淚的人都會對加害人咬牙切齒。也難怪白冰冰想要考法警來執行死刑,陸晉德也認為拖延死刑的執行就是違法亂紀。
固然法律不主張「以牙還牙」的報復主義,同時也希望給犯罪人自新的機會;但是以我國的民情重視倫理道德規範,尤其是忠孝節義的觀念非常濃厚,漢高祖劉邦的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就已經確立了殺人者償命的觀念。包青天當場鍘去罪犯人頭的場景也大快人心。可見國人對於執行死刑認為理所當然。
廢除死刑的一項重要立論是人權,「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就認為「死刑違憲」,以國家公權力剝奪罪犯的生命權,不符合「人權先於國家存在」的理念,違反對生命權保障的規定。然而,被害人的人權呢?國家如果無法保障受害人的生命權,又憑什麼去維護加害人的生命權呢?尊重生命應該以不加害於人為前提,正如自由應以「不妨害他人的自由」為原則。
死刑的存廢,不僅是重大的法律問題,也是社會問題、政治問題、人權問題、人道問題。從人類的刑罰發展來看,都是從嚴酷到和緩,再考量人道,是漸進的過程。殺人固然有違人道,但是廢除死刑必須要照顧到受害人的感情和民意;要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和逐步演進的過程,例如教育民眾尊重生命的價值、導正民眾以牙還牙、以血還血的報復觀念,以及執行無期徒刑的技術問題 ;等到整個社會的生命教育更成熟,國民的情感能接受之後再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