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這五、六年,我行過台灣各地方,不論是進行悲傷輔導訓練過程、失落悲傷相關生命教育課程,或是與失去至親與摯愛的當事人進行個人諮商,常聽見許多疑惑:「我要怎麼幫助我的親人走出悲傷啊?」「我的朋友已經喪親半年了,都還走不出來,我能夠怎麼幫助他啊?」「怎麼辦?失去了親人後,我覺得好痛苦、好難受,我是不是有問題?」
這些疑惑,顯示了我們對生命遭遇失落事件後的悲傷狀態,感到陌生與不安。
在悲傷療癒工作長時間的努力與投入心力下,我接觸到社會各層面人士對失落悲傷的認識與態度,不免要遇到許多社會文化層面對悲傷的不理解與許多的迷思,這是我們長期漠視悲傷的結果,無論是生活經驗上的漠視,或是知識層面的漠視。
我常在演講場合問大眾:「你認為一個人若失去重要的親友,先撇開死亡原因與相關因素,經過多久的時間,那個人『應該』才能夠走到一個比較好的狀態,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走出來了』?」
很有趣的,當我在年齡層愈低的場合(例如大專,或是二、三十歲的年齡層族群),他們常常普遍的認為「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仁慈一點的會舉手表示「一年吧」!對這我不意外,常常半開玩笑的說:「看吧!我們社會對喪親者有多麼殘忍。」
當然,如果年齡層高一點,例如授課對象是一些照護人員(居家照護員、關懷義工),因為生命經歷多了,遇到的人生處境體會深了,他們往往就會顯得保留與遲疑,甚至有許多時候,他們會紛紛表示「至少一年以上」、「好幾年喔!」、「如果狀況糟一點,可能是一輩子的事」。
暫不談我們的社會同理心與關懷人的能力是不是隨著世代的改變而愈來愈稀微(因那有太多社會文化與個體生活環境的影響在其中),倒是可以發現我們社會愈來愈普遍的求快、求迅速,對喪親的悲傷也是如此看待。
簡單的看待問題與簡易的處理,大概是到哪裡都會發生的情況。不過,若把人當成事物或問題來看待,一味的求快與求好處理,那麼在悲傷的關懷工作上,便會遇到挫折與困難,像是我在一開始提到的,好像心裡很關心,卻發現自己勸的也勸了、該說的也說了、教訓的也教訓了,怎麼好像沒有幫上忙,那人怎麼看起來還是過得不好?怎麼還是常流淚?怎麼還是常提到那件事?
這種狀況我會說是幫了倒忙;心意上是好的,方式卻錯了。在不理解人的處境下,就會讓我們覺得事倍功半,吃力不討好。我在這幾年,常推動一個觀點———悲傷,是需要走過,而非走出的。(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