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政府打算推出「以房養老」政策,我認為這是德政,是老人、兒孫及社福「三贏」局面,希望能早日實施。
就老人而言,「養兒防老」觀念已式微,以年輕時辛勤所換得的房屋,抵押款自給自足,不必靠子女奉養,不須煩惱不肖子或憂慮「尼特族」,而且可心安理得成為晚年的後盾,過得有尊嚴,又不會製造兒女困擾。
至於兒孫晚輩,不用為了扶養父母而推託,或爭奪遺產兄弟鬩牆,體會不奢求祖先庇佑的「各人造業個人受」道理,借鏡長輩年輕時的努力工作,晚年才會有安適生活。
而且對金融機構來說,有不動產當擔保品,加上政府編列預算撐腰,不怕有倒債情事,這是最安穩的放款對象,也是一塊必爭的大餅,政府財政吃緊,對社會福利制度恐力有未逮,由金融機構填補社福制度缺失,照顧到沒被納入的人,會使社福減少漏洞。
不過,現在的人平均年齡約七十五歲,若從六十五歲貸款,政府要擔心的是「若活太久,資金用完」,或「活得不夠久,餘額如何退還」的問題,這關係到遺產分配與貸款金融機構的利益,必須制定適當的法令規範,才不會衍生困擾。
古人說「有土斯有財」,今日則是先要「有其屋」,才能享用這項福利,故若想「以房養老」,要未雨綢繆,為了晚年生活不虞,胡適先生說「要怎麼收穫,先那麼栽」,就是很好的啟示。
宏信(嘉縣水上/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