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修行第一「陰入界境」十境的第十項是「無法愛」。前面九種觀法,可成就十信位,去除內外障礙,獲得六根清淨。若是行人於此十信中,不會生起對法的愛著,能離棄住著的心,即能由十信的相似位,轉入「初住」的真實位了。
以下,解釋「無法愛」的內容:
第十、無法愛者:之前九事,即已通過內外障礙,就能進入真實位;若是不能進入的人,是因住、著於法愛,而不能向前。
在此章節中,先借藏、通、別之三教義,解說頂墮(注{1})的情況;其次,以《法華經》「大白牛」的大乘意,重述十乘觀法的意涵;最後,說明「陰入界」的十乘觀法,也能適用於「歷六緣、對六境」的生活止觀中。
*三藏教的頂墮
聲聞的証果位次,有七方便位(凡位)、見道位(聖位)、修道位、無學位之別。在七方便位中,指的是三資糧位(修五停心觀、別相念處、總相念處)與四善根的加行位;能入四善根位,方能見真諦,進入見道的聖位。
《阿毘曇毗婆沙論‧雜犍度世第一法品》(大正二八‧九八頁)說:聲聞的四善根初的「煖法」,猶有退墮的情況;五根(信、進、念、定、慧根)若具足,能引發「忍法」(四善根第三項)入真諦,則不會再論退。
「頂法」(四善根第二項)若生起執著法之心,本來應該進入而沒有進入,就容易退犯四重、五逆(注{2})之過失。
(待續)
注釋:
{1}頂墮:即從原有的階位退墮下來。修道過程中,從凡夫、聲聞、緣覺、菩薩,都有頂墮的情況。
如果菩薩沒有方便權巧,行六波羅蜜,入空、無相、無作的三解脫門,愛著諸功德法,於五眾無常、苦、空、無我、取相心著,不能上菩薩位,亦不墮聲聞辟支佛地,是為菩薩頂墮。
{2}四重、五逆:
四重罪:即殺生、偷盜、邪淫、妄語。
五逆罪:於小乘所說為:害母、害父、害阿羅漢、惡心出佛身血、破僧等棄壞恩田、福田之五種罪業。大乘所說則:一為破壞寺塔,二為毀謗聲聞、緣覺與大乘法,三為妨害出家人修行或殺害之,四為犯小乘五逆之一,五為否定業報而行十不善業或教唆他人行十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