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為了解決層出不窮的校園性侵害案件,立委黃昭順日前提案修改教師法,未來教師若涉及性侵害學生,且經查證屬實,將立即解聘或不續聘,以避免更多學生受害,教育部對此表示樂觀其成,並盼立院盡速完成修法。
但筆者覺得,這樣的修法還是太寬鬆,建議老師只要涉嫌性侵學生,就應先停職等候調查,而經調查屬實就應永不錄用,絕對不能讓狼師有再犯案的機會。
近年來校園裡的性侵案件多到讓人咋舌,據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制委員會統計,從民國九十五至去年,校園共發生兩百八十八起性侵案件,平均每年九十六件、每月八件、每周兩件,這還不包括沒有曝光的黑數。
何以會如此密集?我認為是教育界不夠積極、外界過於漠視,學校行政人員和政府的不積極作為,反而成為狼師的共犯結構。
我之所以認為只要涉嫌就該停職,而調查屬實就要永不錄用,是為學生著想,試想讓有性侵嫌疑的老師還能上課,學生豈不身處險境?
再者,如果只對性侵者處以不予續聘,會給涉案者轉任他校的機會,豈不給予再犯案的機會?
對狼師軟弱,就是對學生無情,放任狼師橫行,是教育界莫大的恥辱,不積極處置,更是教育人不負責任的行為。建議教育和立法機關正視問題的嚴重性,盡速完成修法,給學校清理門戶的武器,讓犯案者沒有回頭路,才能遏阻狼師,這才是教育的福氣,也是教育工作者應有的作為。
羿秈(台北市/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