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都被機車排氣管的高分貝噪音干擾過,卻又無可奈何,不明白為何不見取締。
昨天媒體報導,不斷有民眾投訴說,改裝機車囂張馳騁,不管白天或深夜,呼嘯而過產生巨大噪音,讓人十分難受。台北市監理處表示,民眾可提供具體車號及事證(如照片等),該處將立即通知違規當事人,辦理臨時檢驗,要求改正或罰款。
但據監理處統計,去年接獲機車改裝排氣管的投訴,只寄出兩百零一張臨檢通知單,這個數字與實際情形明顯少了許多,是民眾檢舉不夠踴躍?事實上,民眾檢舉是「幫忙」,職責所在是員警,以改裝機車排氣管為例,警察機關於路邊攔檢舉發後,將資料傳送監理處,就會通知車主辦理臨時檢驗改正,如拒不到檢或覆驗仍不合格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七條規定,除可罰鍰外,最重可註銷牌照。
最重可註銷牌照,處罰不可謂不重,那為何滿街高分貝的機車?是員警攔檢舉發不力嗎?
機車改裝排氣管,不需向監理機關登記,是問題的根源之一。其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機車排氣管屬於可變更項目,若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而不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可處九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罰款。
由此規定看來,只要不影響行車安全,排氣管變更成「重音響」也不違法?這樣合理嗎?
交通部規定汽車改裝者須出具證明文件,常見改裝設備如空力套件、排氣管等都列入檢驗項目,那麼對機車相關改裝問題,是否應建立更嚴格、嚴謹的檢驗標準?建議除了行車安全,也應把噪音列入檢驗項目。
陳志恆(台北市/醫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