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即將到來的政府組織再造工程,號稱「鐵飯碗」的公務員,也將面臨史上最大一波的公務員人力精簡政策,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日前在組織改造會議宣布,推出公務員優退離專案,讓符合資格的公務員領取七個月慰問金,打算一口氣精簡六千人。
考慮到政府組織再造與長期財政負擔,精簡公務員的確有其必要,問題是,從行政院推出的優退離措施來看,不免令人擔憂,可能會出現「良幣自我驅逐」效應。
也就是,符合優退離資格的優秀公務員(特別是有特殊專長的人),或因厭倦了官場,或另有生涯規畫(例如自行創業、私人機關招募等),決定拿了退休金加慰問金走人;反倒是沒有競爭力、素質較差的公務員,巴著工作不放,使原本立意良善的政策,把好的人才趕走了,對不適任或能力較差的人卻莫可奈何,政府人事是精簡了,但公務員的效率卻未必提升。
我認為,行政院的優退離政策不能光只考慮資格認定(任職滿二十年、任職滿十年且年滿五十歲,或任本職務最高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滿三年),還應該納入「績效考核」,以考績決定去留。
馬總統不久前宣示,要積極提振公務員行政效率,落實以考績決定公務員去留,因此符合資格的公務員,應交由相關單位考核過往績效,若是能力佳或考績優秀的人才,不應隨便許可優退離,而是該趁優退離政策淘汰考績差或工作能力有疑問的人,甚至由相關單位主動考核,勸退符合資格但考績與工作能力不佳的公務員。
這就像美國奇異公司,每年主動勸說、資遣不適任的最後百分之五到十員工,畢竟不適任員工對員工自己或公司都是傷害。
政府若能如此,不但可當作執政團隊建立以考績審核公務員的最好試辦,也不致造成巨大衝擊,對留下來的公務員,也有殺雞儆猴的效果。
只要是工作就一定有適任與不適任、績效好與不好的人,不能因為是「公務員」,就漫天保障工作權,我認為,政府除了鼓勵績效差或不適任公務員退離職外,也應趁機宣示,往後將積極推動考績審核制度,不適任公務員非但不能領取退休金,還有可能被革職,以改革現行過度保障公務員,卻使得其行政效率低落,政府卻又拿這些冗員無可奈何的問題。
王乾任(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