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論二十餘年的取消軍教免稅案,財政部賦稅改革委員會工作小組日昨研商後,決定在「課多少、補多少」的配套措施下,取消軍教免稅。估計每年稅收可增加一百五十五億元,將分配於志願役勤務加給五十七億元,補助國中小與幼稚園教師九十八億元。取消軍教免稅案已研議多年,早該塵埃落定以符合賦稅公平原則。
軍教免稅有其歷史背景,但時代早已變遷,現在的環境和過去已大不相同,除了軍教的待遇普遍上要高於一般勞工大眾之外,其福利和退休給付都優於勞工大眾。退休後可以終身月領相近待遇,還有利率百分之十八的優惠存款,高於一般定存利率數倍。與辛苦的勞工大眾相比,已經非常優渥了。
軍教免稅還有一個迷思,就是最少工作十年卻要國家養一輩子,這是最讓勞工和中產階級心中難平的事。舉例而言,有些職業軍人只要服役十年、二十年就可以領終身俸,教師也一樣,退休即可領終身俸。相對而言,勞工大眾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只能領取一筆微薄的勞退金,甚至在屆齡退休前廠商刻意倒閉,勞工呼喊無門,政府也無法可管。兩相比較,不僅不符合賦稅公平原則,更有違社會正義。
財政部研議軍教免稅二十餘年,其所以遲遲無法實施,當然是因為軍教團體的反彈,最大的因素還是在政府不敢大刀闊斧的進行稅制改革,理由很簡單,軍教人員的票還要不要?執政黨和在野黨都害怕失去軍教人員的支持,只好因循苟且,放任賦稅不公的制度繼續實施,長此以往,除了軍教成為既得利益團體之外,也因違背社會正義原則,引起其他階層的怨懟,形成階級意識的對立與蔓延。
取消軍教免稅其實是公平的,但是為了平息軍教長期利益的失落,財政部只好訂定配套措施。其中軍人部分,在恢復課稅後,其增加的稅收全數用於調整志願役勤務加給,並以「不減少大多數官兵納稅後待遇」為原則。其結果,納稅後不得影響其收入,政府可能還要為他們加薪,而他們所繳納的稅還不得作為照顧其他族群之用。這樣的稅收說穿了還不如不收。
至於教師部分的配套措施,取消免稅後,其稅收用作補助國中小與幼稚園教師之用,增加他們每月的收益,並設置專業基金以獎勵優秀教師,另外還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國中小均減兩節,國小導師再減一節。全教會還主張「國小導師再減兩節」,這樣的配套讓勞工大眾欣羨不已。教師寒暑假都休息,薪水照領,如今繳稅政府要補貼,繳的稅還專款專用。
繳稅之後還要補貼他們的繳稅「損失」,如果各行各業也要求「課多少、補多少」,政府還需要收稅嗎?如果各行各業也要求稅專款專用的話,由各職業工會統籌統支就好了,還要政府做什麼?政府若考量維護賦稅公平決定軍教免稅,就應該大刀闊斧各階層一律平等實施,才不致違背社會正義,搞一堆配套措施,不過是畫蛇添足,製造階級對立;取消了原有的不公平,形成新的不公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