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巧爾
某天中午,我跟大學同學約吃飯。她一邊吃一邊輕輕地說:「如果時間夠,我帶你去新光大樓聽場音樂會。」我怕她聊太開心忘了時間,趕緊提醒:「今天我們要專心吃飯喔!」她聽了笑一笑,果然很配合,話少了些。
吃完飯,離音樂會還有半個小時。我們慢慢走出餐廳,沿著街道散步。她邊走邊跟我分享某天的行程:早上在社區大學上完課,接著趕去聽音樂會。途中只買了個麵包,在人少的走廊站著匆匆吃完,又繼續趕路。
我聽了忍不住讚歎:「你真的好浪漫喔!」她卻笑著回:「哪有啦,是太無聊了啦~」但我不這麼覺得。我覺得那是一種熱情,一種願意為心裡的嚮往安排時間、付出行動的心意。即使行程很緊湊,她還是努力去完成自己想做的事。換作是我,大概沒那股勁兒。
到底什麼是浪漫?有些人天生浪漫,有些人是因為生活比較有餘裕;有些人喜歡在日常裡加點變化,有些人則很重視儀式感,慢慢地經營愛與生活。
其實,浪漫不一定要有什麼特別的場景,也不需要詩情畫意的安排。它可能就藏在日常裡,等著被發現、被珍惜。就像今天這場普通的同學聚餐,因為那場音樂會,就變得特別了起來。那些看似平凡的日子,只要多一點用心,就像撒上一抹星光,瞬間變得溫柔又閃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