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少雯
《弟子規‧入則孝篇》中,「親愛我,孝何難;親憎我,孝方賢」這四句,是屬於看不見的心理層面,更能考驗子女是否真的孝順父母,並以父母為尊。
前兩句「親愛我,孝何難」,說的是父母生養我,他們疼我、愛我、寬容我,且時時呵護、處處為我著想,傷在兒身,痛在父母心。親情深如海,父母恩情大如天,面對這樣的父母,子女親愛、孝敬他們是理所當然的,孝順父母一點都不困難。
但若情況並非如此,例如:父母難免偏心,特別寵愛某個孩子,卻和某個孩子特別不投緣,導致他做什麼都遭父母嫌棄並加以反對;也有父母愛子心切,對待子女非常嚴厲,要求甚高,只要不如他意,就會嚴加批評責罵。因為孩子達不到父母的期望,時時動輒得咎,親子關係緊張,彼此日子都不好過。
在這種「親憎我」的情境下,若子女尚能「孝方賢」,意即子女仍能孝順父母,這才真是難能可貴。如此實踐孝道的子女,懂得「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理解父母親這樣對待自己,其實也是希望孩子變得更好。
現代家庭的親子關係,跟從前已大不相同,不僅父母權威減弱,且往往把子女寵上了天。即使如此,為人子女也不能放縱自己,更不能違逆父母,肆無忌憚。懂事又孝順的孩子,應遵從父母的管教;若父母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應婉言與他們商討,彼此相互了解,讓親子關係更為融洽,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