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可能不是「飛毛腿」。圖/法新社、美聯社
從足跡推算恐龍步伐速度存有偏差。圖/法新社、美聯社
編譯/潘楠慕
電影中往往將恐龍描繪成是跑得快的「飛毛腿」,不過,英國一份研究認為,以化石足跡推算恐龍移動速度,可能高估多達4.7倍,許多被解讀為在「奔跑」的足跡,其實可能只是在散步。
古生物學家長期沿用英國動物學家亞歷山大(R. McNeill Alexander)1976年提出的公式,換算恐龍足跡的時速。然而,這份公式主要來自哺乳類在堅硬地面留下的步態數據,未考慮恐龍足跡化石,多形成於溼軟泥地,泥濘阻力可能扭曲步態訊息。
為了驗證誤差,英國利物浦約翰摩爾大學研究團隊,選擇與伶盜龍等小型獸腳類恐龍肢體比例相近的「普通珠雞」(Numida meleagris),當作活體替身,讓珠雞在不同含水量的泥土上行走、奔跑,並以高速攝影記錄、測量其足跡,再將真實時速對照前述公式的估計速度。結果顯示,公式計算的速度與實際速度不符,實際時速僅1公里,公式卻推算為4.7公里。
這份在《生物學通訊》(Biology Letters)期刊發表的研究指出,泥地會拉長腳印、放大跨距,使公式持續「灌水」,低速的誤差尤為嚴重,若套用在大型草食恐龍,一隻以時速4公里散步的恐龍,其足跡可能被誤解成正以將近時速19公里奔跑。
研究人員指出,足跡仍是探索恐龍行為的重要線索,但是並非絕對,過去被認為可以時速64公里奔跑的迅猛龍,實際上或許只能小跑步;兇猛的暴龍,與其說在狂奔獵食,可能只是以27到29公里時速慢跑。速度推算誤差,牽動對史前動物行為的判斷,在重建古生態情境時,須重新檢視速度參數,以避免造成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