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錢權大戰方興未艾,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民國一一四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等僵局未解之際,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日前又開出新戰場:去年稅收超徵創新高,要求普發現金、還稅於民。可以想見,朝野勢必又要展開另一番激烈攻防。
立法院大刪一一四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儘管刪了二千餘億元,但刪除後仍接近三兆元,不僅仍是史上最高金額的預算案,也比上年度增加百分之二點五六。而總統、行政院長、各部會首長都聲稱「預算被刪的影響史無前例」,「國家成為一台無油可動的車子」,更讓認同執政黨的民眾團體展開「大罷免立委」的行動。
各部會各種哭窮之聲言猶在耳,另一方面,財政部統計,去年(一一三年)的全國稅收「又」超徵了五千二百八十三億元,超徵金額更刷新紀錄。稅收如此「豐碩」成果,如何令民眾相信政府真的會窮!
自一○三年以來,除了一○九年受新冠疫情拖累經濟導致稅收短徵外,其餘十年都是稅收超徵。尤其,近四年稅收超徵益發離譜,每年都超徵三千多億至五千多億元不等,四年合計超徵一兆八千多億元。歷代古籍對於「賦稅制度」,常有「寧積於民,無藏府庫」的說法;但如今政府連年鉅額超徵,行政院不但不認為每年「超徵」四、五千億元是顯示中央政府預算估測已出現嚴重失準的問題,反而沾沾自喜聲稱這是「政府拚經濟的果實」,導致超徵數字一年比一年擴大。
稅收超徵,也讓去年的國民賦稅負擔率加重至百分之十四點八,是近二十六年新高;平均每人稅負比上一年增加一點一萬元。難怪國民黨立院黨團日前再度喊出「還稅於民2.0」,宣稱將在立法院推動每人普發現金一萬元。
如此即興式的還稅於民、及發放金額,都只是坐地喊價,沒有法律或經濟模型的基礎與依據;尤其在朝野對抗日益擴大的情形下,發起的是立法院,執行的行政院不配合,雙方攻防又不知道要爭執多久、結果如何,都尚在未定之天。
回顧往年稅收偶有超徵或短徵,都是反映當年的經濟狀況,無可厚非;這四年政府每年坐擁四、五千億元的超徵,似乎已有常態化趨勢。常態化的稅收超徵可能顯示,預算編列的專業不足,或者當年度政府推動政事可能還有未考慮到的財源。
無論政府是不作為或無能力改善稅收估測失準的問題,連年鉅額超徵已超出人民的託付與信任,對國家財政與預算制度的破壞可能逐漸出現後遺症,應該盡速思考訂定稅收超徵的法制化用途,一方面制衡政府浮用,一方面也可避免政客亂開支票濫用。
齊頭式的發放現金給每位國民,其實並非真的公平。立法院與其傾力推動「還稅於民2.0」,不如將心力放在推動稅收超徵的用途法制化,循序漸進地有效使用超徵的稅收。如優先將超徵稅收彌補當年度的預算缺口,減少舉債金額;仍有餘裕之時,再提撥固定比率償還歷年的政府債務未償餘額。若猶有剩餘,或累積至一定金額,才能考慮用於社會福利、發給人民現金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