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公務員遭霸凌輕生案引起各界關注,賴總統和行政院長為此道歉,勞動部長何佩珊因此辭職,並指派洪申翰接任勞動部長,試圖盡快止血。然而各部會卻接連爆發霸凌申訴案,顯見霸凌案在公務職場中層出不窮。而勞動部也研擬修改《職業安全衛生法》,將雇主責任提升到法律位階,課以雇主在申訴與調查的法律作為。但這項修法無疑只能治標而已。
霸凌案涉及的問題廣泛,包括社會氛圍、職場文化、還有根本的人性。就以這次勞動部的霸凌案為例,受害人長期受到長官的不當言詞辱罵,以及超時的工作壓力,最終選擇輕生一途。而涉及霸凌的分署長謝宜容並不以為意,先是意圖隱瞞死者的死因,繼而神隱不出面說明,等到總統道歉之後才發布視頻向家屬及社會大眾表示歉意,但是各界認為這項道歉太虛假,而且言語之間只表達願意離開分署長職位,並沒有真正發自內心的懺悔。
這起事件發生後,各界也都在檢討民進黨的官場文化,把謝宜容和前部長許銘春、次長許傳盛、勞發署長蔡孟良的人脈網絡全抖了出來,原來他們都是一掛的,平日裡一起唱歌喝酒,互相提攜,而他們的老大無疑就是當初提拔許銘春的現任監察院長陳菊,在野黨譏諷勞動部裡沒有「菊外人」,可見民進黨官場文化是以裙帶取代專業,簡直與幫派沒兩樣。這自然是演成職場霸凌文化的原因之一。
洪申翰一上台的首要行程就是先赴勞動署北分署視察,走訪各樓層與同仁信心喊話,他發現謝宜容的辦公室擺設確實過於奢華,同時署內有準備禮物討好長官的向上管理文化,他希望上任後不會再有,「以身作則從我做起,同仁要把文化貫徹下去。」可見職場文化正是職場霸凌的溫床,不順應這樣的文化很容易被長官或群體霸凌。
從社會氛圍看,往往是情緒淹沒了理性判斷。勞動部霸凌案發生後,大家又拿當年的洪仲丘案來比擬,當然軍中的文化不同於社會,軍中的紀律和管教方式也和社會有很大差距。當年民進黨在野,把整個事件掀翻,連軍法都被取消。但最終洪仲丘的長官們都判無罪或緩刑。相較於民進黨執政後官官相護的情狀,兩案的情緒牽引有如天壤之別,關鍵就在於社會氛圍,這會淹沒霸凌案的真相。
現在事件發生後,大家一陣批判,要求修改法律,課增雇主責任,不只《職安法》,考試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在立法院也說要修訂《公務人員保障法》,將霸凌相關措施提升到法律位階。就像去年的Me Too事件一樣,各界一陣爆料之後,接著一陣修法,其實事件的本質依舊還在。霸凌案的本質也一樣,牽涉到人性貪瞋無明的一面,因為掌握了權力,自然而然就作威作福,對下屬頤指氣使。這種由人性發出的劣習,只靠法律是難以約束的,必須透過個人的修為和檢視,才有可能改善。
職場霸凌案件其實很普遍,私人企業經常因為業務壓力,而公職則因長官要求進度又掌握考績,咆哮、辱罵、丟公文是常有的事,只是當事人為了保住飯碗多採隱忍態度,或是請求調職或離職避開霸凌。其實修法也只是治標而已,治本之道還在於個人修養,培養慈心、善心與處世的善巧,只有透過個人修為讓職場文化向善、社會氛圍的和諧,重要的是任用真正有真本領的人才,霸凌案件才有可能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