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琪琪
文/Sven
時序:1895年冬季
座標:美國麻州的某座室內運動場
一群人分成兩隊,各站在球網的兩側,雙方的球員都試圖把球托到對方的場地,讓球落地以取得分數。這就是排球最早的雛形!
發明歷史 規則演進
排球的發明人叫威廉·摩根(William G. Morgan),他本身是美國麻州的一位運動教育家,發明的動機,是為了讓他的運動員在寒冷的冬季也能運動,維持體能狀態。
美國當時其實已有棒球、田徑、籃球等運動,不過這些項目對一般人來說,不是設備取得不易,就是運動量不合適。於是他參考了籃球、網球、美式手球等運動之後,便發明了這項適合室內、不太激烈的運動。排球最早並不叫volleyball(空中擊球),而叫mintonette(小網子),跟今天大不相同的是,比賽時球員的數量與擊球的次數都不受限制,且第一次發球時球員必須站在前排。
排球的規則說複雜不複雜,說簡單也不簡單,經過多次的演變後,現今的規則大致如下:
每隊上場比賽的人數為6人,各站在2.43公尺(女排是2.24公尺)的球網兩側。比賽由發球開始,發球員從底線擊球過網到對區,雙方展開來回對攻,直到球落地、出界或有一隊未能合法地把球擊回到對區。比賽時每隊最多可擊球3次,超過3次視同犯規;同一位球員不得連續擊球2次;另外,球員的手掌不可碰觸到球,否則違規。比賽中,球在對區落地或對方犯規,本隊可贏得一分,並獲得發球權。一場比賽通常是三戰兩勝或五戰三勝,先達到25分的一方取得勝利,決勝局則為15分制,若兩隊比分是24平手(決勝局14平),則先連得2分的隊伍獲勝。
推廣衍生 沙灘排球
自從1900年排球的專用球誕生之後,藉由教會青年赴海外傳教的機會,排球運動開始向世界其他各地傳播,並且在短短一、二十年間就推廣到數十個國家了。1964年東京奧運,排球成為正式的比賽項目。今天,全世界有將近200個國家或地區屬於國際排球總會(FIVB)的會員。
隨著推廣與流行,排球逐漸發展出一些衍生類型,例如沙灘排球、坐式排球、足排球等,尤其是沙灘排球。
將排球移師到沙灘,場地略為縮小,人數縮減到每隊2人且沒有替補,乍看像是一種簡化版,實際上難度卻更大。人數縮減代表負責的範圍更大、移動要更快,且必須兼顧攻防,加上場地、風向、氣候等會影響體能、彈跳、控球落點等因素,這些都顯示出沙灘排球對默契、技術、體力的要求比室內排球更高。不過,或許這正是沙灘排球的魅力吧:炎炎夏日,三五成群的年輕人頂著豔陽在金黃色的沙灘上揮灑汗水,青春洋溢、活
力四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