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23RF
文/高愛倫
尊重是好的態度與修養,但是尊重兩個字,如果用在溝通的開場白,很容易變得沉重;不管是要求的一方,還是被要求的一方,似乎都含有強勢勒令或指責攻擊的意味。稍稍不謹慎,意欲改善交流的初衷,就可能難以達成態度的軟化。
很簡單的家庭實例:媽媽端水果到房裡給兒子,兒子或媳婦合理要求說:「媽,尊重我們一點,請先敲敲門再進來好嗎?」媽媽一聽,大概滿肚子好心被當驢肝肺的窩囊。
如果改成這樣說:「媽,以後水果放在餐桌上,叫我們一聲就好了,我怕在房裡吃了招螞蟻。」這樣,你表達了希望與喜歡的方式,也沒有拂逆長輩的美意。
子女成年後依然居家,如果父母安康,且習慣把兒女當小孩般照顧叮嚀,常換得的反應是:「管東管西,又囉嗦又霸道,完全不尊重我們。」反過來說,父母若體弱多病,必定無力嘀咕,當他沒生產力又需要扶助時,你又會有多少耐心照顧呢?
夫妻間,也喜以尊重之名一較主導權。
先生未報備就應酬到深夜,先生攜帶女伴去參加公眾活動,先生不給合理的家用,先生從不重視親子互動,先生對自己的父母沒有基本的禮貌……太太只要以「你懂不懂尊重我?」這句開場,就等於開了敵機前來的空襲警報。
以「尊重」做前導車,相關人事都易遭誤導,不論是夫對妻,妻對夫,父母對子女,子女對父母,這都是很糟糕的起手式。
此外,「感情勒索」也是很具攻擊性的拒絕方式。
幼兒期,孩子拽著皮包裙角,不准媽媽出門上班,媽媽反而寵著愛著疼著,享受孩子的依賴,想盡辦法安撫他怕分離的情緒。
父母完成教養,退下職場後,期待孩子偶爾回家陪伴,或抽時間聊聊天,這種感情的期望非常單純,跟我們做孩子時一樣呀!除非有極持續極困擾的捆綁糾纏,否則,我們無權用感情勒索四個字,推翻他們的基本感情需要。
我有一對姐妹淘朋友,她們總是說對方對自己有多好,所以她們的感情永遠親密信任,且不斷相互付出,友情真的凌駕親情之上。
一般家人之間重複發生衝撞,最大的迷思就是雙雙都覺得自己付出太多,並不平於自己內心感嘆「我對你再好都是白費心思。」面對同樣的一樁事,彼此之間難免產生「給」、「得」的認知差異,一旦有一方認定「你要的太多」、「我給的太多」,就註定會發生失衡的和諧氣氛。
常態下,父母愛子女並願意無條件付出的比例較高,當然,也有例外的時候。
昨晚看一部英國片《重要人物(HEAVY)》。父母疼愛從政的兒子蒂安,一直忽略休斯的存在,當蒂安得了心臟罕見疾病需要基因配對成功的休斯捐贈骨髓時,蒂安用欺騙方式,父母用袒護態度,設計圈套強逼布斯作移殖,最後的結果很悲情,休斯寧可毀了自己的軀體也不讓蒂安獲得器官。
電影裡的角色以牙還牙,是極度絕望的反撲,也是長久累積的恩怨,造成無從冰釋的慘烈,所以,親情姻親的所有關係人,都不要讓自私的唯我獨尊養大敵視的憤怒。
我們不只是為了讓別人愛我,才願意付出愛,也是我們得到過完整的愛,因此樂於加倍付出,當這些別人是家人時,尤其該讓彼此都值得被愛、被尊重。
可能會有人申訴:「我沒有得到過父母的愛,我不會也不想愛他們。」沒有得到父母之愛的人,已經知道這會形成創傷甚至毀滅光亮,那就更要醞釀自燃性的溫度,在自己可以控制的另一段旅程,吸引看重你、疼愛你,不與你同病相憐也懂得「尊重」你破碎故事的人。
對人尊重,是心思細膩的自律,絕對要透過柔軟情懷,才能合宜的相輔相成。